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坚持依法统计 助力高质量发展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邝耀宗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多次对统计工作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今年8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指出,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期统计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和行动指南。

  鹤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提升统计法治理念,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观念、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和提高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自觉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效能。

  一、坚持理论武装,强化学习宣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关于统计工作的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多种多样形式,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民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统计普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在电信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资料,普及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统计信用知识;结合“三个一”结对促学活动,走进鹤城镇先锋村和新联村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通过主持人与观众互动的形式开展统计知识应知应会有奖问答,提高群众对统计知识的认知度和熟悉度;结合日常数据核查及业务指导,开展送统计法进企业活动,实现业务与普法相融合、双促进,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

  我市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意见》《办法》《规定》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对广东统计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牢牢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市领导“带头学”,坚持每年至少一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结合县镇两级换届,推动各级领导“共同学”,今年以来,统计法律法规“四进”党校,分别在新任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初任公务员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新任领导经济业务培训班上,市统计局领导针对不同层级的领导干部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知法、守法意识,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氛围。同时,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制度基础,今年先后印发《鹤山市统计局统计资料保存和管理办法》《鹤山市统计局对外提供(共享)统计资料管理办法》《鹤山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

  三、夯实统计基础,强化数据质量

  以今年是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夯实数据源头质量。聚焦镇(街)、企业和住户调查记账户等基层统计人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强化统计法律、统计业务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学习,对工业、商业、投资、劳动力、基本单位名录库、农业等业务实行常态化培训;结合城乡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培训,深入全市12个调查小区为120户记账家庭进行业务培训,详细讲解业务流程、记账方法、统计义务权利;针对农村统计基础薄弱的问题,分别对全市10个镇(街)、116个涉农村(居)的农业统计员进行全覆盖轮训和业务水平测试,通过PPT、图文并茂、现场互动等形式,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两防”意识;加强统计信用系统建设,积极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大力培育诚信示范企业,加强对企业统计业务监测和指导,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

  鹤山市十三届一次党代会提出“江门争上游、湾区超中游、全省争标兵、全国冲百强”的总目标。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数据才能真实反映经济运行的情况,才能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让我们同心合力,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助力鹤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新局面贡献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