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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鹤山获评“省县级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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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省文明委召开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表彰新一届广东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鹤山市荣获“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称号,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村荣获“广东省文明村镇”称号。鹤山市委书记伍培进代表鹤山市赴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并接受授牌表彰。    

  据了解,2014年,鹤山市全面启动创文工作。2015年,鹤山市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称号。2016年以来,鹤山市将创文工作提升到全新高度,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市民更有幸福感。特别是,近三年,鹤山市以让群众满意为创建标准,按照“城乡共建,全域创文”的原则,逐步形成经济快速增长、城乡环境优化提升、市民素质显著提高等齐头并进的城市发展新局面,实现了城市文明素质、城市环境面貌、市民幸福指数的有效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在创建过程中,一方面,鹤山市始终坚持“促发展,保民生”的发展宗旨,着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与文明城市创建良性互动,在经济上着手,从民生上落笔,大手笔规划城市格局,不断推进大交通建设,大力升级城乡农贸市场环境,积极优化生态环境,优质均衡发展国民教育,构建文明和谐新鹤山。    

  另一方面,创文也使鹤山的城市管理模式得到不断优化。近年来,鹤山市全力落实“河长制”,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加大城乡“牛皮癣”整治力度,出重拳整治城乡卫生死角、黑点以及违规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城市生活环境得到极大优化。    

  此外,鹤山市还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景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立体式打造价值观宣传阵地,全方位搭建全民参与平台,市民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同时,借助咏春、龙舟、狮艺、宗祠、古村落等传统“鹤味文化”,成功打响鹤山特色城市品牌,传播正能量,创文的社会认可度大幅提升。    

  鹤山市创文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鹤山创文成功,是鹤山市委、市政府带领鹤山全市上下不忘初心、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勠力前行取得的成果,充分展现了鹤山市各级各部门无坚不摧、战无不胜的强大战斗力,反映了鹤山人民的热切期盼。“创文永远在路上,美好城市、和谐鹤山需要我们共同为之继续努力奋斗!”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