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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鹤山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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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关于反馈2025年江门各县(市、区)居民收入数据的通知》(江调函〔2026〕3号),经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核定,2025年鹤山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如下:

  一、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443元,名义增长4.4%。

  二、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304元,名义增长3.0%。

  三、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80元,名义增长7.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