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沙坪街道办事处关于启用行政执法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力度,遏制占道经营、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沙坪街道办事处拟在辖区范围内启用6处行政执法电子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对设备所在点位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位置

1

鹤山市沙坪街道滨江路辅路与Y913乡道交界处

2

鹤山市沙坪街道沙坪一小(东校区)云山诗意西侧

3

鹤山市沙坪街道滨江路西江美岸段北向

4

鹤山市沙坪街道滨江路西江美岸段南向

5

鹤山市沙坪街道谷埠路赤坎工业区段

6

鹤山市沙坪街道谷埠路元溪村段


公示为期30日,设备将于公示期满后启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