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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水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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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市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采取有效形式,按规定程序,编制鹤山市水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等6个部分组成,现将市水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概述

    2013年,鹤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依法依规做好水务信息的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情况

    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三防办负责三防信息网站的信息更新,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市水务局实际,建立了《水务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以规范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形成了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积极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上,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和发布审查程序,按照市保密局的要求,每条信息的公开经保密员审核后,再经局领导审批同意,才可公开,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信息公开渠道情况

    2013年,市水务局以三防信息网作为主要宣传阵地,结合政府网、鹤山电台、电视台、江门日报等媒体,以及通过局政务公开栏、《鹤山水务简报》等形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我局门户网站设有首页、直管工程、机构简介、行业信息、公告栏、法律法规、动态新闻、水利图片库、实时水雨情、卫星云图、雨量等值线栏目,局办公室及三防办按照要求,及时充实和更新了各个栏目内容,对涉及水务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尽快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公开发布各类信息46条,其中在三防信息网站公开的动态新闻18条、最新公告6条、创文专题22条;编印18期《鹤山水务简报》;我局共发出文件209件,通过档案局现行文件公开平台公开文件113份,公开率达54%。此外,还实时在三防信息网站更新水利工程的实时运行现状、实时水雨情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12345电话热线提出咨询投诉共205宗,已全部处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年来,市水务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数量不多,内容不够全面,一些信息的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市水务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梳理,加强局网站的管理,及时更新信息,让广大公众掌握、了解各项水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大厅的管理,优化完善公开指南和办事程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鹤山市水务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