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鹤山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紧密围绕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积极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多维度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1.强化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局领导班子坚持以身作则,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今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2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和批示指示58项,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对中央精神的理解与把握。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课的重要内容,依托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及“学习强国”等载体,组织学习相关授课视频4次、理论文章4篇,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及鹤山市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依法治水能力和水平
1.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一是紧扣节点集中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宪法宣传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水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其中,积极响应江门市水利局号召,3月22日联合各市区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5月16日联合鹤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协同推进城市节水”为主题的鹤山市2025年城市节水宣传行动。二是拓宽渠道增强实效。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客“法治鹤山”直播间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拓展普法覆盖面,增强全社会惜水、爱水、护水的法治意识。
2.全力推进依法民主决策。一是不断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水利工作实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执法工作等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3.全面提升法治水利建设水平。2025年,我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暂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一是持续规范行政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内在规定时限内高效办结行政许可事项80宗,好评率100%;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本年度完成对19宗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检查。二是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2025年累计持续开展人为水土流失、违法侵占和破坏河道堤防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42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4次,清除围库造塘20亩、河道违建200平方米,办结水事违法案件1宗,行政罚款6.4万元,追缴水资源费33.43万元。三是整治非法洗砂洗泥。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非法洗砂洗泥专项整治行动58次,检查陆地洗砂场148宗次,切实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四是有效推进依法治河。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查1.5万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700宗。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全市累计清理漂浮物约1166吨;扎实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完成148宗疑似“四乱”问题核查处理、252宗疑似“四乱”问题“回头看”整改。此外,全市累计完成水塘河道清淤约120万立方米,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五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我局持续大力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引领,压实第一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干部大会等形式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2期专题学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重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聚焦依法治水,发挥核心作用。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谋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严格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本年度,我局扎实推进依法治水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多项工作获得省级表彰与认可。其中,2025年1月,鹤山市治水教育展厅入选广东省2024年度水情教育基地;2025年2月,鹤山市宅梧镇青年灌区、大坝灌区、将军陂灌区入选广东省2024年度省级节水型灌区名单;2025年6月,鹤山市沙坪河、址山河被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认定为首批省级幸福河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当前,少数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仍需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尚显不足;个别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仍习惯于沿用传统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有待增强。目前的普法宣传在方式方法上仍较多依赖发放资料、集中宣讲等传统途径,未能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宣传的吸引力和覆盖面;宣传内容有时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导致部分群众对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晓度不高,普法宣传在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三)特色亮点工作的创新性有待突破。虽然整体上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并投入了大量资源,但在探索具有地方特色和部门特点的创新做法、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工作品牌方面,成效尚不够显著;工作的创新思路有待拓宽,方法手段有待丰富,导致法治政府建设的亮点不够突出,示范引领效应和辨识度有待提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水利领域的实践。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实效。结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利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法治讲座、集中学法、案例教学等方式,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三)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对接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水利政务服务的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打造专业法治队伍。围绕行政执法规范化新要求,系统开展水利系统干部法治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健全执法队伍管理机制,推动水行政执法队伍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助力提升整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动水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强化与镇街的执法协作;全面推广应用“江门粤执法”平台,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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