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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鹤山市雅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赤坑水库)变更法定代表有和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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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名称:鹤山市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鹤山市雅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赤坑水库)变更法定代表有和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2019鹤水行第30号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取水许可证
许可编号:取水 粤江鹤 字[2019]第00023号
许可内容:一、同意鹤山市雅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赤坑水库)变更法定代表人和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同意在鹤山市雅瑶镇赤坑水库取地表水,年最大取水量90万立方米,用于农业灌溉。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二、落实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措施,按规定做好每年度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完善档案管理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 2019 年6 月 27 日至 2024年 6月26 日) 四、积极配合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相对人名称:鹤山市雅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赤坑水库)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2440784456135982A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784********4538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许可决定日期:2019-06-27
有效期自:2019-06-27
有效期至:2024-06-26
许可机关:江门市鹤山市水利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784555637603P
当前状态: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江门市鹤山市水利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784555637603P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