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拟聘任以下人员为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从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2年7月26日止。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鹤山市水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方式
鹤山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股,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港口路36号,邮编:529700,电话:8939908。
附件:鹤山市水利局拟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鹤山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2日
鹤山市水利局拟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1 | 刘尔杰 | 男 | 鹤山市沙坪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2 | 李 瑜 | 女 | 鹤山市鹤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3 | 杨健勇 | 男 | 鹤山市共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4 | 梁李祥 | 男 | 鹤山市址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5 | 余庆发 | 男 | 鹤山市司法局宅梧司法所 |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