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水利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陈岸明书记在江门市委十三届十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提升“中国侨都”凝聚力和影响力,将继续在河流治理、水环境治理、防汛体系建设、科普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构建江门高质量发展新战略格局。
一、持续巩固水安全态势
坚持底线思维,一是继续加强水旱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应对灾害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设备、物资储备正常完好;二是继续督促相关镇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继续督促指导各镇开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2021年底全市72宗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达到2级或以上标准;完成沙坪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三是继续抓好工程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部分主体工程已完工的项目加快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检查督导,确保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
继续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加快建立鹤山市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鹤山市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加紧鹤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做好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转换工作,加强水资源费收缴。重点推进总投资1509.03万元的青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总投资934.01万元的金峡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落实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涉鹤山环保搬迁工作。
三、持续提升水环境品质
一是持续推进河长制示范建设,落实“广东科普”赶超计划,升级改造鹤山市治水教育展厅,将其高质量打造成水资源、水生态方面的科普平台,擦亮河长制示范县品牌。二是切实抓好水质提升工作。切实抓好截污控源,编制好沙坪河、雅瑶河、沙冲河流域等重点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开展实施,加快推进总投资4.8亿元的江门市碧道建设工程EPC+O项目(鹤山段)、总投资4.46亿元的江门市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项目(鹤山段)以及8.1亿元的农村污水治理三、四期项目,力争实现上级要求的“2021年水质优良率达到84.5%,全面消除劣V类水”的工作目标。三是不断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切实执行水质考核奖惩工作方案和河长制专项检查考核奖惩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河湖巡查和水质监测考核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今后,鹤山市水利局将积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科技引领、工业振兴、园区再造、人才倍增、港澳融合、侨都赋能”六大工程,深入推进水生态治理,以高昂斗志、冲天干劲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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