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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审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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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审计理念为指导,着力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审计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加大审计力度,切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19年1-11月,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12个,项目类型涵盖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民生审计、公共投资审计。

  1、认真贯彻落实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开展财政资金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根据“一盘棋”统筹谋划审计项目要求,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连同省审计厅专题审计一并进行,在审计过程注重创新工作机制、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将大数据审计与现场审计有机结合,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2、推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分别出具鹤山市2019年第一季度、上半年及第三季度的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重点关注了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

  3、关注民生项目及资金审计焦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局坚持把民生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开展鹤山市2018年度低保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2018年度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深入农村一线,对农村低保户进行问卷调查,掌握农村低保资金社会效益性情况第一手资料,并对相关专项资金使用存在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目前,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4、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力度,注重群众满意度调查。今年上半年,我局开展了鹤山市2017-2018年兴业苑、华侨新村等6个社区道路改造工程审计调查,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报告从工程的履行基本情况建设程序、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项目工程内部控制、投资绩效等五个方面分析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现场施工管理等建议。

  5、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领导干部的政策执行、重大经济决策、财务收支情况、内部管理、廉洁从政等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客观界定领导干部责任。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依法审计。审计项目的制定、审计现场工作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计处理上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依法严肃查出问题,又实事求是反映处理问题,并提出相关审计建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完善审计执法程序。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了《鹤山市审计局业务会议制度》和《鹤山市审计局回访制度》,定期召开审计业务会议,我局党组成员、法规审理股和相关业务股室参加会议,加强对审计报告质量把关,提高审计质量。

  3、加强审计整改力度,开展审计回访。今年6月,我局成立整改监督股,审计发现出来的问题,由整改监督股实行专人登记、专人管理、专人督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10月,集中时间对2019年开展并已到整改期限的6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回访。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到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及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审计人员廉洁纪律方面情况,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效能、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避法律风险。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通过面谈,以及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法律顾问询问工作相关法律问题十余次。主要对我局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对我局审计人员进行法律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培训等,为依法行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我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内容。

  2、丰富审计人员法治教育内容和模式。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每季度学法计划根据最新颁布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在每季度初及时制定,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一是开展专题培训,8月2日,我局法规审理股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对新修订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学习。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三是要求一线在编审计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全局共有9名审计人员取得执法证。今年我局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和考试。四是在国家宪法日组织宪法宣誓活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五是购买和订阅《中国国家审计学》、《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律法规》等相关书籍杂志、做好法规库的维护,为干部职工开展自学提供良好学习条件。六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参加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国家宪法日等日子,通过户外LED显示屏宣传、分发宣传单张、网站宣传、普法活动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认真开展普法、学法工作,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二是利用审计项目进点会、出点会、审计回访等,将普法贯穿到审计执法全过程。在审计进点会上,审计人员面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财会人员等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向被审计单位指出审计发现问题处理处罚的法律依据。在审计回访期间,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问题,审计回访小组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从审计角度进行解释,帮助被审计单位更好完成整改工作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鹤山市审计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