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鹤山市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函》相关要求,经举办单位双合镇人民政府同意,双合镇敬老院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本单位注销后,所有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均由双合镇人民政府承接。
特此公告。
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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