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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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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鹤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共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鹤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山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17号,联系电话:0750-8883286)。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动态、重大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推进我市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和分工,进一步明确细化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步骤和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等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市司法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的信息共499条(件),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人事调动、“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其中在鹤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消息112条,在鹤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消息387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鹤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鹤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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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形式: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利用公告栏和电子屏幕等载体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市司法局未接到任何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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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无发生针对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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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等。下一步,将有针对性地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同时,继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完善公开指南和办事程序,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