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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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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鹤山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鹤山市司法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鹤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有关法治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和其他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信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拟公开政府信息需依次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局办公室校核后,呈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批,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压实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作为政府信息核批直接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签批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加强司法行政信息主动公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司法局通过鹤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115条,含工作动态类信息87条,部门文件类信息14条,组织机构、行政执法、部门预决算等其他信息14条,公众可通过鹤山政府网司法局部门页面(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sfj/)查阅并全文检索市司法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8

1

10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29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45121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宣传、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扩展、部分栏目更新频率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021年,市司法局将从以下两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二是不断扩大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升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