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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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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编制2016年度鹤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共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并附指标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山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17号,联系电话:0750-8883286)。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推进我市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等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6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的信息共1740条(件),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人事调动、“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其中在鹤山司法局网站公开消息61条,在鹤山政府网公开消息8条,在鹤山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消息1671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我局在鹤山政府网、鹤山司法局网站和鹤山司法官方微博、鹤山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其他形式: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利用公告栏和电子屏幕等载体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无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我局针对存在问题,将有针对性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审核机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

 

 

鹤山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