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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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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拓展公开内容,特编制2015年度鹤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指标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山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17号,联系电话:0750-8883286)。

一、概述

2015年,我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党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局继续完善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其他股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我局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落实,细化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档案管理等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规范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

(三)抓重点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一是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二是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司法行政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司法行政政务信息,推进网上公开力度。三是积极参与网上办事大厅推广和应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5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的信息共115条(件),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人事调动、“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我局在鹤山政府网、鹤山司法局网站和鹤山司法官方微博等媒体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其他形式: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利用公告栏和电子屏幕等载体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我局针对存在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网上办事大厅的使用力度,完善网上咨询、网上信访、政务微博等互动栏目的建设,不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

 

 

鹤山市司法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