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开展鹤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解决鹤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及江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您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二、重点整治内容

  请您围绕以下五个方面问题向我们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线索。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电话提供。

  渠道包括:12345 政务服务热线;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 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

  (二)来信提供。

  (1)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的线索材料,请寄送至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88号(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整顿办),邮编:510440;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228号(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纪检组),邮编:529000;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75号(鹤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邮编:529700。

  (2)涉及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线索材料,请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处),邮编:510101;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18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科),邮编:529000;鹤山市沙坪街道凤亭路438号(鹤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法规股),邮编:529700。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受理重点。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三)鼓励实名。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四)结合本地实际。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市民对涉电动自行车、涉重型货车、主干公路等事故易发领域存在执法理念偏差、办事服务规范性、精细性不强等问题可一并反映。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共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