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胡艳华律师收到一封来自市看守所的感谢信,写信的是其今年承办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的受援人王某。信中写到:“您耐心为我普法,为我讲解案情,全力以赴为我辩护。在起诉、审判阶段为我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判罚。让我能更快回归社会,陪伴家人。”一段朴素的语言,不仅诉尽受援人的感激之情,更彰显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解民忧、惠民心、暖民心。

受援人王某系因电信诈骗被遣送回国人员,他被遣送回国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王某对刑事处罚的结果表示担忧、情绪不稳定。胡律师在收到鹤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通知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王某,耐心倾听、详细告知其诉讼权利与法律规定,安抚他的不安情绪,与王某建立信任关系。同时,为全面了解案件细节,胡律师先后到市看守所会见王某达四次,到办案机关阅卷两次,研究分析案件,整理辩护意见,并在庭审中从多个角度进行辩护,请求对量刑建议进行调整,最终获法院采纳。判决后,被告人王某对最终刑期表示接受,并对胡律师致以衷心感谢。胡律师在本案中认真履行辩护人职责,全面梳理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鹤山市法律援助处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把控法律援助质量,强化对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指导,跟踪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开展情况。同时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在2026年广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中,我市参评的两个法律援助案卷均获得优秀等次。接下来,鹤山市法律援助处将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宗旨,加强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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