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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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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鹤山市委宣传部、鹤山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鹤山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鹤山市司法局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鹤山市已有一支500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镇街全覆盖。在龙口镇,辖区内16个村(社区)都组建了一支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其中村(社区)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是龙口法律明白人的主要构成力量。

  遗留问题起纠纷,围绕争议寻焦点

  由于以前农村地区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村民法律意识薄弱,农村地区的土地承租合同广泛存在着承租期限不明确、合同格式不规范、需要村民表决通过的事项没有经过表决等问题,因土地承租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近期,龙口司法所接到位于青文村的鱼塘引起的纠纷。当事人温某系某队村民,自1998年至今承租并且向经济合作社缴纳租金的鱼塘。因原承租中无明确具体的截止年限且每年承租款标准与现时的价格行情不相适应,该队经济合作社村民经过表决大会决定收回温某的鱼塘归集体所有并重新招投标发包。但温某认为,自己从承租鱼塘起每年都按照当时约定的金额缴纳租金,故拒绝交出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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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争议场地)

  龙口司法所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合同解除时间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第七百三十条的规定,本案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合作社与温某均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作社村民的表决结果,温某应当交出鱼塘。

  法律明白人“走马上任” ,熟用法律促调解

  温伟开是青文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的一员,也是青文村委会的一名干部,上任伊始,一个难题便摆在他面前。在了解清楚事情争议焦点之后,龙口司法所携手青文村法律明白人温伟开,通过走访、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第七百三十条的规定,过去签订的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合作社有随时跟你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明白人温伟开翻开法律条文,指着里面的内容耐心地对当事人温某说。最终,当事人温某口头同意交出鱼塘,调解取得进一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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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律明白人引导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化解争议)

  经法律明白人温伟开的耐心协调,双方形成了较好的沟通和信任基础,推动了调解工作的深入。经友好协商,经济合作社与村民温某达成一致,温某同意交还鱼塘,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清理鱼塘的鱼、鱼苗、鱼塘边上作物、鱼塘边上建构筑物。对于原承租户鱼塘边上的建构筑物,合作社将一次性补偿给温某。随后,根据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决定,经济合作社向温某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函,温某签收解除合同通知函、文书送达回证。至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探出乡村治理新路

  自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以来,龙口司法所多方探索,通过不同形式对法律明白人进行系统、专业的培训。在线上,龙口司法所通过龙口司法所“普法微课堂”这一线上栏目,录制了关于《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法课程,并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对龙口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力求实效。在线下,龙口司法所则通过驻村律师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定期开展专业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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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律明白人通过龙口司法所普法微课堂学习法律知识)

  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能有效破解农村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匮乏、农民群众法律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等突出问题。农村普法工作的推进需要针对农民生活中的现实需求而有重点、有目的地推进,需要了解农民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的具体需求,将解决农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与普法教育联系在一起。而乡村“法律明白人”土生土长于农村,根植于群众内部,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既依法化解问题,又发挥地缘感情优势,法情理结合,有效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为乡村治理又探索出一条新路。

  接下来,鹤山市司法局将继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乡村治理、法治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注入动力,以高水平护航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