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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气”、聚“民声”, 打通立法与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鹤城司法所充分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承上启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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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首批江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接“地气”、聚“民声”,做规章草案的“解读器”,人民群众的“传声筒”,努力打通立法与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助力提高立法质量。

  理解提炼,做规章草案的“解读器”

  鹤城司法所着力提升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的广泛性、有效性,力求把人民政府的规章草案及时、准确、高效的传达给民众,让新时代的立法不仅上接“天线”,还下接“地气”。

  一是针对规章草案范畴,筛选意见征集个性主体。鹤城司法所先预分析、预解读规章草案稿,确定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的行业,标靶明确后再交由专业人士、对口业务部门具体研判。如在《江门市建筑垃圾办法(草案送审稿)》制定阶段,鹤城司法所经初步分析研判后向鹤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等业务部门广泛征集意见,汲取相关专业意见及实务经验,让这部规范建筑工地、装修行业产生的各类垃圾的源头减量、排放、运输等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等内容的规章更科学、更民主。

  二是结合规章草案内容,提炼意见征集重点条款。对于接到的规章草案征集意见稿,鹤城司法所首先读懂、读透,将相关有争议、有分歧的条款内容加以提炼,同时转化成通俗语言让广大群众理解、消化后,再征集意见。例如《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涉及到的垃圾分类规定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鹤城司法所将规章草案内的重要条款转化成口语化的表述,让民众对草案的条款有了正确、清晰的理解后,再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最大程度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参与。

  归纳升华,做人民群众的“传声筒”

  鹤城司法所广泛听取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人士的立法建议和意见后,将收集到的信息一一梳理、总结归纳,及时反馈给上级立法意见征集部门。例如《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涉及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工作,鹤城司法所走村入户,听取村小组的意见,村民非常关注“土地利用撂荒治理”的内容,希望谈谈自己的看法,但由于缺乏背景知识而无法清楚表达意见。故此,鹤城司法所深入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带领村民学懂、弄通相关条款规定,引导村民正确表达意见和建议,逐一记录,将广大基层群众不同的声音及多元的诉求完整、准确地传达给立法部门。

  接下来,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将继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充分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承上启下”作用,进一步畅通符合侨都实际、地方特色鲜明的立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