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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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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543日至72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911日,市委第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市司法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巡察反馈意见传阅至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2025年10月29日,市司法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前期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反馈的四方面20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和调度,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到位。2026年2月9日上午,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总结提升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1.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推动“综合查一次”落地落实。依托“信息化归集+执法单位主动报送”两条主线监测执法数据,每月定期收集各行政执法单位涉企检查数据情况,及时督办堵点弱项。强化监督问效,对进展缓慢事项,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对执法单位作出监督提醒函、监督意见书、督察建议书经执法监督,2025年度全市有21个执法主体牵头开展了“综合查一次”,共57个综合检查事项任务完成率达100%二是强化对全市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推动案卷评查深查纠。强化与市检察院在案卷评查工作方面的部门协作,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聚焦案卷合法性、规范性,2025年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25宗。充分发挥法治(法律)专业人才在案卷评查中的作用,聘任我市各重点执法单位、政法单位的14名业务骨干为鹤山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成员,推动案卷评查深查纠。2025年度平安江门建设考评“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指标,鹤山总分排名第一,是江门唯一未予扣分的区(县)。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与纪委监委工作联动,落实协作机制,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收集汇总全市涉及执法问题的信访投诉线索;定期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梳理“双公示”平台数据等方式监督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

  2.统筹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镇街综合执法能力。一是持续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并指导各下放部门围绕执法事项案例讲解及办案能力培训、执法要点等内容对镇街开展培训;邀请职权下放部门对镇(街)进行“导师制”培训交流,并召开落实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结合我市“三张清单”制定,会同市委编办对照梳理镇街收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具体事项工作职责。对我市镇街承接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形成《鹤山市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自202651日起,我市各镇(街)按省批复目录行使职权,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共下放204项至镇(街)。二是持续完善我市重大案件移送制度。牵头并指导各下放部门更新细化重大案件移送标准,围绕镇(街)与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镇(街)内设机构之间的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规定、执法联动协作规定三个主要方面,出台《鹤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工作规范》并推动上升为江门市标准。三是加大协调力度,合力提升镇(街)执法水平。督促并指导各下放部门制定对镇(街)的年度培训计划,按季度梳理行政执法案例供镇(街)及执法部门学习。组织开展全市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核,推动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创新培训模式,实现整体知识面培训向案例式指导转变,增强培训指导的针对性、实操性。组织开展年度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选派鹤山代表队参加江门市第四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活动获三等奖。

  3.强化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履职水平。一是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责任单位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深入开展案件讲评活动,指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深入分析难点痛点问题,促进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同时认真梳理我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典型案例,汇编成《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印发给全市各部门和各镇(街)学习,规范同类型案件办理。二是引入社会力量深入参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联合心理咨询师、社工组织及志愿者组建专业团队,按矫正对象个体差异(犯罪类型、心理状态、悔罪表现等)制定个性化方案,实现“一人一策”。完善社区矫正分类管理流程,实行动态调整,通过月度表现评估动态优化方案,实现精准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管理类别调整“初审+复核”双签制度,明确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联审职责。组织《社区矫正实务指引》《文书规范二十问》等专项培训,覆盖市社矫中心和全市各镇(街)司法所。每月固定开展1次监管问题案例复盘会,并按比例随机抽查在册档案,重点核查类别调整流程,杜绝文书错误。积极牵头推进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动态信息通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制度化设计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协作流程、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着力提升我市社区矫正监管合力与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4.精准聚焦普法需求,持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做实做强《法治鹤山》全媒体法治栏目品牌,邀请执法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法官、检察官、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嘉宾上线电台栏目,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面对面访谈等形式实时、互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扩大普法覆盖面。支持和指导镇(街)、各部门充分利用招聘会现场、学校宣传教育讲座、圩日、夜市、重要时间节点等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开展法治进乡村、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和企业,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广大村(居)民和企业职工切实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三是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精准普法。抓住关键少数,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考活动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全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学法治第一课开展反对校园欺凌、守护网络安全等宣讲活动,为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颗法治扣子。加强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责任单位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巡回宣讲制作系列情景剧、在招聘会设立法律服务区、开展上门合规指导打造线上+线下立体阵地、组织维权工作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鹤山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积极作用,升级龙口霄南村法治体验馆,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园地,为群众打造沉浸式普法场景。对全市范围内的法治宣传栏等普法设施的管理维护情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方面

  1.坚守初心使命,树牢司法为民情怀。一是切实增强公证机构为民服务意识。聚焦服务与效能问题对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深刻剖析服务宗旨弱化、责任心不足、流程把控松懈等根源,压实岗位责任。建立公证人员服务质量档案,把教育、培养与制度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制度和纪律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每季度开展公证案件质量自查强化对办证质量的检查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加大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供更多针对性的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公证业务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办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推进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指导各镇(街)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听取基层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建议,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律师现场值班情况,提升工作实效。加强对律师工作日志的核查反馈工作,认真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半年工作考核,对工作开展较差的法律顾问进行及时调整,有效提升法律顾问与村(社区)的适配度。

  2.强化风险防范,推动内控管理提质增效。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鹤山市司法局行政财务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层级把关,实行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限额开支、局主要领导审批超限额开支、局领导集体决定重大经济开支的财务审批制度。组织岗位责任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和本单位已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举一反三开展问题自查自纠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发生。二是完善并落实《鹤山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实务中加强采购源头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原则,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在签订各类采购合同过程中重视履约验收,在合同中明确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费用支付标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采购的货物、服务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后才付款,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支付。三是有效落实公车使用规范管理。推行公务用车专人管理,严格规范线上申请-分级审批-台账登记-事后核查全流程,实行线上线下双重登记制度,确保每次用车都有线上线下两个登记记录进行相互对照,杜绝虚报行程、公车私用、违规用车等行为。日常工作中,对公车使用异常情况由专人做好登记逐月核对订单里程与表显里程,对异常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查摆问题根源;对存在定位故障车辆及时更换定位系统设备,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

  (三)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鹤山市司法局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范清单》,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的启动依据,符合条件人选,意向性人选与岗位需求的匹配性,将通报岗位条件、明确人选对应岗位作为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前置必议环节确保全局选人用人流程合规、公正透明,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力与质量。日常工作中吃透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对照查摆和反思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点,着力补齐能力短板,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规范、不出差错。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全流程工作。提升全局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精准掌握发展党员的各项标准与流程,严把政治关、程序关、材料关,从源头上杜绝因业务不熟导致的规范性问题。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责任,经常性与培养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建议,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制度。按照《鹤山市司法局股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组织业务培训,并全体在职干部退休干部重申了因私出国(境)工作纪律对过去三年内所有干部的出国(境)报批和回执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完成补缺工作全体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全面集中登记和核查,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注重办事能力提升和工作沟通,及时了解政策规定口径变化情况,做到与时俱进、常学常新、及时传达,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关于落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重新梳理十三届市委第一、二、三、四、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与本次巡察整改结合起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确保采购工作、党务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整改到位、见行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市司法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持整改自觉。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深刻把握关于巡察整改和自我革命的重要要求,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聚焦巡察整改成果固化,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和风险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切实将整改成果嵌入日常、形成常态,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注重整改成果转化,提升法治效能。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理清鹤山法治建设的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在巩固整改成果过程中,持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领会,通过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的有机衔接,及时总结完善工作经验,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依纪履职能力,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实际动力,推动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事业整体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8883286;邮政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17号鹤山市司法局,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hssfj@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