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鹤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及鹤山市委工作要求,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统筹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法治环境、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精准发力,为鹤山建设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县、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筑牢法治根基。鹤山市司法局2021—2024年度连续四年获得鹤山市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在江门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99.23%的受访群众对鹤山市司法行政工作持肯定态度,在四市三区排名第一。2025年6月,鹤山市规范涉企执法工作顺利通过司法部验收。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政治引领作用持续强化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严格落实《鹤山市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鹤山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通过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十五五”规划建议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不断完善
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能,依次出台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精准锚定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推进举措,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体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以广东首家新型侨资民企党校——鹤山雅图仕党委党校为载体,探索“政产学研用”一体联动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实践模式。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2025年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92.65%;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要求,压实行政机关应诉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
以规范涉企执法为突破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江门市率先出台《鹤山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六项措施》,同步推动《鹤山市“综合查一次”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鹤山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落地,构建起“减频次、强协同、优服务”的涉企执法监管体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25年11月,全市涉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49.34%,全年作出涉企减免罚决定1508宗,减免企业罚款932.72万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鹤山市的涉企执法工作获得省政协、省司法厅、江门市委等上级单位的肯定,江门市委领导批示,鹤山的做法值得全江门市借鉴和推广。
(四)聚焦中心工作精准赋能,法律服务保障质效全面提升
1.精准对接政务服务需求。围绕盘活土地、政府投资、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办理涉重大合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政府法律事务348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市公证处为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办理公证事项共1093件,有力保障了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鹤山段建设项目用地、鹤山市沙坪街道2025年小升初电脑随机派位等重大民生项目的顺利推进。主动走访江门市司法鉴定协会,推动江门市司法鉴定协会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联络服务站,引入市级优质司法鉴定资源;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我市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获广东省律师协会通报表扬。
2.高效响应突发公共事件法治需求。在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期间,精准出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适用法律、出租屋房东防疫责任等法律意见,审核防疫重要决策文件4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深度参与《关于加强空闲地管护的规定》等文件制定,为市委市政府处理疫情相关事宜提供坚实法律支撑。通过“法治鹤山”微信公众号推出《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解读专栏10期,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律师等上线“法治鹤山”电台栏目开展线上专题直播,深入解读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社会律师对139个村(社区)开展防疫普法“全覆盖”宣讲310场次。
(五)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层治理现代化根基
健全多元纠纷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在鹤山工业城设立江门首家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中心,聚焦商事矛盾纠纷特点,提供专业化、高效化调解服务;依托鹤山市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联动属地镇街、职能部门预防化解纠纷,全年调解案件1165宗,成功率达100%。深化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动心理矫治与教育矫治深度融合,开展延伸管教警察集中警示教育76场次,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开展心理评估128人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全年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建强法治人才队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智力支撑
深化“党建+法治+高校”校地法治共建模式,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合作,在鹤山市建成“华南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围绕八大合作项目开展深度协作,为鹤山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邀请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友好教授到我市开展法治人才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专业素养。聚焦涉外法治服务需求,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力度,我市1名律师成功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实现我市涉外律师人才零的突破。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人才176名,储备鹤山籍在读大学生法律后备人才492名。
二、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协同效能有待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系统性、针对性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二是基层法治治理能力有待强化。部分基层工作人员缺乏法律相关专业背景,社区矫正队伍力量与工作任务需求不匹配。三是执法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受人力、物力等资源限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覆盖不够全面、及时。
三、下一步计划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法治赋能实效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持续落实《鹤山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六项措施》,并上升为长效机制,提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深化“法护企航”行动,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园区、商会、企业下沉。
(二)聚焦精准赋能,优化法治服务供给体系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组织涉外法律专家学者为我市律师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健全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方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重点抓好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化公证服务流程,做好我市重大工程项目保全证据和现场监督等公证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
(三)聚焦基层治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深化扩权赋能强镇改革,做好执法事项目录与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的衔接。细化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优化商事调解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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