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5〕15号),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与工商业联合会桥梁纽带作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根据《鹤山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要求,经有关单位推荐、资格初审等程序,选定江门市福建商会鹤山分会等5个组织或企业为鹤山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任颜清富等13名同志为鹤山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司法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17号)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须客观公正,有明确具体的内容,我办将做好保密工作。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鹤山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联系人:邱懿楠,联系电话:0750-8898123。
中共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鹤山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定名单
一、鹤山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江门市福建商会鹤山分会 |
2 | 广东胜兴实业有限公司 |
3 | 鹤山市水暖卫浴五金行业协会 |
4 | 沙坪街道和平社区居民委员会 |
5 | 共和镇南坑村民委员会 |
二、鹤山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推荐单位 |
1 | 颜清富 | 鹤山市晋隆雨具材料经营部 |
2 | 李俊艺 | 广东胜兴实业有限公司 |
3 | 李睿鸣 | 鹤山市水暖卫浴五金行业协会 |
4 | 温鹤荣 | 沙坪街道和平社区居民委员会 |
5 | 李炳新 | 共和镇南坑村民委员会 |
6 | 林小晴 | 雅瑶镇人民政府推荐 |
7 | 罗荣杰 | 古劳镇人民政府推荐 |
8 | 麦振源 | 龙口镇人民政府推荐 |
9 | 周子禹 | 桃源镇人民政府推荐 |
10 | 钟素女 | 鹤城镇人民政府推荐 |
11 | 关蔚强 | 址山镇人民政府推荐 |
12 | 李卫霞 | 宅梧镇靖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
13 | 麦国平 | 鹤山市众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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