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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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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鹤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鹤山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奋力推动鹤山争创全国工业百强县、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举旗定向,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1.开创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打造的集警示教育、法治宣传、模拟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党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被确定为鹤山党校系统现场教学点十个教学点之一。联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常态化开展“党建+法治”游学式干部教育培训班,项目取得2023年鹤山市机关工作创新擂台赛三等奖。与市委党校合作共建鹤山市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年轻干部谈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活动,确保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2.推动跑出法治建设“加速度”。鹤山市在法治江门建设考评中连续三年(2020-2022年)取得优秀,居江门四市三区前列,获江门市委通报表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连续五年(2018-2022年)被省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省率先出台县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手册,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委书记刘志刚同志今年以来就行政执法、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对市司法局作出批示24次,相关工作均已落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建同志对鹤山“智慧法治”工作给予高度赞扬,指出全省要多向鹤山市司法局学习。

  (二)加大法治统筹力度,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高站位谋划整体布局,全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全体(扩大)会议,出台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形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完成我市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候选申报工作,落实市司法局“‘1+7+N’智慧法治中心——党建引领县域大法治模式的实践路径”、市人社局与共和镇共同打造的“构建和谐劳动新生态,打造国字调解金招牌”(获评江门市第二届“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申报。

  2.善用法治思维支持服务土地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低效用地整治等重点工作。建立全市在职法治人才库,协助召开全市公职律师座谈研讨会。今年以来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368份,参与专题研讨会议238次,助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协助开展全省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培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3.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立查立改率100%。召开行政职权事项调整评估工作会议,完善赋权事项评估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34人参考,合格率100%。精选业务骨干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完成对全市13个单位共168宗行政执法案卷的全面评查。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1.做好向上走访和争取资源支持。积极与省司法厅、江门市司法局沟通解决我市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方面资金经费保障不足、资金缺口大的问题。成功推荐鹤山市水暖卫浴五金行业协会入选江门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该协会秘书长获聘江门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成功争取省审核同意在鹤山农商银行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2.全力整治法律服务行业顽瘴痼疾。制定《破解整治鹤山市法律服务行业顽瘴痼疾的十条措施》,筛查全市经营范围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的市场主体53家,列出20家需重点关注的市场主体。开展2次联合执法活动,市人社局周边6家法律咨询机构已拆除违规招牌并停止营业,梳理5名外地律师涉嫌违规执业的证据,已移送上级处理。

  3.开拓县域特色涉外涉侨法律服务路径。设立鹤山市青年创业者权益保护分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鹤山联络服务站,推动江门首个工业园区行政复议庭——鹤山市人民政府驻中欧合作区行政复议庭落地鹤山工业城(共和镇)。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制度,对生存公证等17项公证事项实行“一证即办”,并提供代办翻译等延伸服务。今年以来提供线上预约服务、在线申办公证服务及远程视频公证服务238件,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效率需求。

  4.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文明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面向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就鹤城镇首宗环境违法案件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减免罚款案等经验案例进行宣讲。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梳理发布典型案例。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推动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加大为民服务力度,有效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

  1.激活多元共治,推动构建“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全省首个县域“智慧法治中心”,建成启用“古劳水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构建“法治+文旅”新模式。今年以来解答法律咨询1380人次,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97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4宗。与腾讯公司合作,在龙口镇上线启用智慧表决云平台。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今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32次,参与调解案件946宗,成功率100%,市司法局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2.依托高科技+人性化“智慧矫正”,做好重点人群帮教工作。稳步推进鹤山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与省社矫一体化平台完成对接,实现全时段、全区域、多样化监管。依托AI心理测评等系统,引入社工服务开展心理评估113人次、团体心理健康教育1093人次。社区矫正融入“梁赞咏春文化”,受省司法厅肯定。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80人,本年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52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44人,无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性事件。

  3.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在线学法考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工作,实现全市43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举办模拟法庭活动,安排律师在“法治鹤山”电台讲解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宣传齐参与,法治护航促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6场,向群众讲解《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覆盖3000人次。通过县镇村三级法治直播间将法治教育延伸至乡村,收听、收看已达113万人次。培育556名“法律明白人”,全面覆盖全市139个社区(村),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宣讲会,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有关高质量发展会议、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决议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导致被撤消、变更或责令停止执行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扎实有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待进一步推进。

  (二)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提升。镇(街)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偏少,执法实践经验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未能及时学习新法新政策,容易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三)复合型法律人才紧缺。缺乏涉外法律人才和具备经济、管理、金融等学科背景的法律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法治化国际化法律服务工作发展。

  (四)群众多元化的法治新需求未能完全满足。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治需求更加多样化,因此对鹤山司法行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鹤山司法行政工作需要不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现代化,积极回应群众对多元化司法服务的期待。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高质量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确保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强化法治督察,落实并用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考核加分制度。加强清单管理,压实各镇(街)、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做好法治江门建设考评迎检工作。

  (二)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入企开展“坐堂问诊”“法治体检”。积极发挥公证服务职能,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与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设立知识产权联络点。继续探索在民营企业中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三)加快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会同市政数局建立健全职权下放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基层“权责一致”。整理、印发鹤山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一体推进县镇村法治建设。围绕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力量沟通对接,深化鹤山智慧法治“1+7+N”模式。建成鹤山市社区矫正沙坪分中心和沙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市人社局周边打造“智慧矫正+智慧公法+智慧普法”一条街。发挥多维普法作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健全和完善“三位一体”多元化解纠纷格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解纷合力。健全社区矫正防止脱管联合协作机制,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