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5年以来,鹤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鹤山市巨某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2025年3月26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鹤山市巨某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当事人生产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经产品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已构成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鹤山市沙坪小某寿司料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5年2月19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鹤山市沙坪小某寿司料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制作的 “三文鱼刺身”经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已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鹤山市珍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5年6月17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鹤山市珍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陈皮八仙果”经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已构成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鹤山市沙坪每某生鲜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5年3月28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鹤山市沙坪每某生鲜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剃须刀内配套的剃须膏(舒缓型)属于普通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鹤山市鹤城镇时某百货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2025年5月9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鹤山市鹤城镇时某百货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没有过流切断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六、鹤山市桃源镇御某商行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案
2025年5月12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鹤山市桃源镇御某商行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为吸引顾客,通过在产品上放置广告材料进行陈皮功效宣传,广告材料中使用了涉及症状、治疗、疗效的医疗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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