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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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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

  网络餐饮(外卖)已成为大众餐饮消费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资质齐全,亮明信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并按照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从事经营活动,且实际经营地址应当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保持一致。应在平台主页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

  二、管控风险,留存票证。应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要求,做好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三、规范操作,保持整洁。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配齐三防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等设施、设备,保持后厨清洁卫生。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在实体门店公示。

  四、合规包装,安全配送。使用符合规定的餐用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配送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五、明厨亮灶,主动公示。鼓励安装“互联网+AI监控”,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监控画面覆盖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环节,并在网店主页设置链接标识,实时接受社会监督。

  六、耐心沟通,化解投诉。面对消费者投诉或差评时,保持理性耐心,主动沟通对接,虚心听取意见,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维护店铺良好口碑,赢得消费者认可与信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筑牢网络餐饮安全防线,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网络餐饮环境,让消费者“点得放心,吃得安心”。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