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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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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扛牢主体责任,周密部署整改任务。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分工,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审定整改措施,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推进、严要求落实。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年9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扎实开展专题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全面对照检查,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逐一发言,主动认责担责,自我批评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动真碰硬,达到了红脸出汗、凝聚共识、促进整改的良好效果。会后及时形成整改台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二、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安排,建设“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市场监管体系助力“百千万工程”方面

  1.“第一议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合理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党组共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8次,其中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议题有16个。定期收集市场监管领域,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等需市委、市政府专题学习的内容,今年已组织开展并于6月9日将2025年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报送至市委办会务股。

  2.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提质增效。

  一是深入调研我市重点产业与核心主体,围绕大湾区市场需求和“湾区认证”标准体系,精准筛选出一批基础好、潜力大、意愿强的企业作为首批重点培育对象,建立“湾区认证”培育企业名单12家。针对企业对“湾区认证”规则、标准不熟悉的问题,组织举办了“湾区认证”助推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宣贯会,全市25家企业参加,详细解读认证要求、申报流程和关键控制点。同时,多次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提供“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对照“湾区认证”在产品质量、安全、绿色、品质等方面的先进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主动向上对接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大湾区认证联盟等上级部门,争取将专业技术力量、检测资源向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倾斜,帮助企业对接更高层级的技术平台和资源,邀请广东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等权威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辅导累计9次,针对企业在标准理解、材料准备、检测环节等遇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以“世界认可日”、“质量月”为契机,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普及宣传,利用工作交流群推送“湾区认证”政策解读、成功案例等10篇,重点讲解“一次认证,三地通行”的市场优势,让企业清晰认识到认证对拓展湾区市场的重要性。

  二是全面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工作,持续落实开办企业一天办结改革,全流程“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天办结、一窗通取”,截至2025年9月10日,设立企业1326家,网办率99.7%。自6月26日起,实施经营主体变更“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城通办”。自此,经营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均已实现江门市内“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城通办”。截至2025年9月10日,我市通过“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城通办”模式办理或领取营业执照业务共173宗,其中设立129宗,注销30宗,变更14宗;牵头成立协同审批小组,通过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平台共建、系统通联、科技赋能等举措,形成“一套材料、单次采集、多方共用”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3月19日江门首宗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在鹤山成功落地,8月29日发出鹤山市首张个转企直接变更营业执照,成为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第一批改革事项中率先落地的主题事项。截至2025年9月10日,共办结变更一件事业务3882宗、注销一件事业务2507宗、迁移一件事业务63宗、个转企一件事业务3宗;结合《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高效办成一件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等最新法规、政策、工作部署,分别组织了登记员、综窗工作人员共7次开展政策理论、业务流程的现场或视频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理解、熟练掌握业务所需的核心知识与操作技能。

  三是建立工业产品经营者对照核实制度,全面掌握我市各类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清单,持续推进重点产品经营单位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管理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已建立生产单位主体信息110家,销售单位主体信息280家;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和覆盖面,开展2025年鹤山市工业产品监督抽查80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根据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有效提升监管精准度、靶向性,工业产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企业年度检查完成率100%。对2021年以来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会同有关技术机构开展质量技术帮扶,“一企一策”指导企业整改提升,共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活动12场次,帮扶企业20家。

  四是依托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上线“法治鹤山”节目,以“电台普法+云端直播”形式,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工作。6月12日在址山五金水暖卫浴协会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贯活动,48家企业参加。8月6日举办“知产赋能•融通发展”鹤山市2025年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培训暨金融对接系列活动(鹤城专场),25家企事业单位共37人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认知度;加强与金融机构密切沟通,建立2025年度企业专利和商标质押融资需求信息库,走访建行等重点银行3家、重点企业10家,了解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需求,提高银企对接精准性,2025年1-8月我市推动29家企业实现专利质押融资,质押的发明专利30件,完成数量在三区四市排名靠前。

  五是建立鹤山市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健全定期报送、问题通报、举报处理等工作要求,指导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确定承担或统筹审查工作的机构,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各有关机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审查流程,确保审查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联合会审工作机制,对拟由市委、市政府名义或者提请市人大及常委会审议的政策措施落实会审,今年以来共计会审并通过4份相关文件,暂未发现问题文件;持续开展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治,组织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开展全面自查,今年以来,审查增量文件94份,未发现问题文件;3月24日,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4月29日组织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省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专题宣贯培训;8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37人参加第二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竞赛;组织市场监管系统公平竞争审查业务骨干学习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平台开设的“公平竞争审查云课程”专栏。此外,充分利用粤政易工作群平台转发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解读文章9次,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知识学习宣贯活动。

  3.坚决扛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责任

  一是4月14日至18日联合市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鹤山市学校安全隐患整治排查行动,同时对春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学校重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抓实中高考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对供餐学校的监督检查,在高考前已完成全市7家高考学校的考前巡查,并在高考期间安排驻点人员全程驻点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保障42餐次,保障考生用餐27741人次,顺利完成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任务;5月27日联合市教育局召开鹤山市学校食堂集中约谈暨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全市150家中小学、幼儿园等300名学校校长(园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参加了培训。同时,安排第三方检测公司专业人员对学校食堂食材验收规范和供货商现场评价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重点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销售的乳制品、糖果制品、饮料、饼干、方便食品、膨化食品等进行抽检。累计抽检123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已按要求核查处置,合格率为98.37%。

  二是调整2024-2025年度农产品快检工作计划,安排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25年3月、4月对未覆盖到的村级集散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实现农贸市场全覆盖;在2025-2026年度农产品快检工作计划中,预留约300批次流动快检任务,进一步保障了食用农产品快检农贸市场全覆盖,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规范相关市场管理方的快检结果公示行为,让消费者及时了解农产品检测情况,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食品安全知情权;督促市场管理方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进行食用农产品自检;持续加强检查,规范农贸市场快检工作,共发现公示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12个,已立行立改。

  三是督促有关抽检机构对发现的数据问题完成整改,并全部提交整改报告。同时要求机构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学习,避免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经统计,2024年我市三家承检机构全年平均检测数据问题率有所下降;4月9日,召集目前合作的三家机构召开约谈会议,通报相关数据质量情况,再次强调抽检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和重要性,并全部签订约谈记录表,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倒逼机构建立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保证数据质量。在2025年上半年江门市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抽查情况通报中,鹤山市抽样数据质量问题率和检测数据质量问题率均大幅下降。

  4.市场监管效能不断增强

  一是针对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检验信息存在更新延迟的问题,加强手动逐台核对,并开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治理模块,每月初派发核查任务,提高排查效率,并对发现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记录整改情况,避免隐患超期未闭环。今年以来,全市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已实现“动态清零”;加强与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部门的沟通,截至目前,全市交通工程工地、住宅工程工地用特种设备不存在超期未检的情况;将鹤山公园游乐场运营单位纳入2025年鹤山市特种设备年度检查计划,并结合节假日等重点时节,加强检查,防范故障困人事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已对鹤山公园游乐场开展6次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大型游乐设施的行为。目前原鹤山公园游乐场运营主体已结业,相关大型游乐设施已全部拆除撤场;制定经营性自建房电梯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政策要求的抽查比例通过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生成抽查任务开展检查,今年以来已检查自建房电梯使用单位46家次,检查自建房电梯46台,发现问题14个,均已责令限期完成了整改。

  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抽检工作。落实“每千人6.5批次”食品检验量民生实事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今年以来,已完成1219批次,任务完成进度为74.88%,其中不合格2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1%,全部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相继开展包装饮用水、冷冻(冷藏)水产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跟踪整改。强化新获证企业重点监管,实施发证后“三个月一复查”的强化监管机制,重点核查生产环境、过程控制、记录管理等易反弹环节,确保企业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加强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对风险等级提高的企业,及时、合理增加检查频次,强化风险预警。今年以来,新许可食品生产企业40家,证后监督检查企业40家,发现问题15个,均已完成整改;结合行政许可及日常检查,加强对住改商餐饮服务主体的提醒,今年以来,提醒住改商餐饮服务主体182家,暂未收到涉及油烟、异味、废气等的投诉举报线索;线上线下同步强化年报宣传。在鹤山政府网公众号发布《企业年报三大变化,@鹤山老板,请查收!》推文,告知经营主体新增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统计部门和税务部门年报事项等内容,同时提供填报指南,帮助企业了解“多报合一”新变动。及时解答企业疑惑,在年报填报期间,接听企业电话咨询超200宗,回复12345年报相关工单7宗,手把手协助解决异地迁入未同步、年报无法修改、联络员无法登录、填报栏目不完整等问题,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主动靠前服务,制作年报报送指引,利用进企走访、进市场服务的机会,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从“不会报、怕错报”转变为“尽早报、准确报”。今年已完成年度报告的企业13474户,年报率93.07%。

  三是试行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协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司的沟通联系,破解刑事犯罪信息与企业注册经营信息存在交换壁垒、线索发现困难的问题。积极协助配合执行禁止令,加强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大审核、严格审批,对违规任职人员,重点跟踪,进一步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秩序和安全,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加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法公开经营主体失信信息。积极配合检察院和司法局相关工作,对需要执行禁止令的,依法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禁止令。进一步加强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对前期检察院通报的两批次入矫名单,涉及自然人7人,已根据不同刑罚类型、期限等对限制资格人员在广东省市场准入系统中作自然人受限管理;责令10家企业完成整改。

  四是结合“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加强药械监管。2025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77家次,药品使用单位43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20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3家次,共发现问题14家次,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加强与卫健、公安、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联合检查。2025年以来,共与卫健部门开展联合检查9家次,与医保部门联合检查14家次;强化培训宣传,共组织开展基层执法人员药械监管培训3场次,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监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共开展药械宣传10场次;加强“两品一械”投诉举报处理回复,共受理药械投诉举报64宗。

  五是督促市场管理方及时做好保洁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场内停放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联合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整治87次;举办集贸市场计量监督办法专项培训,5月21日组织集贸市场主办方和执法人员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办法专项培训,对新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对电子计价秤作弊鉴别方法及称量计价纠纷处置规范进行培训,并对集贸市场公正计量管理秩序作出要求。通过培训,让集贸市场主办方及时知晓新政策,自觉遵规经营。邀请江门计量所专家到我局现场讲解电子计价秤知识和如何识别鬼秤的方法,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推行诚信计量先行赔付及违法惩戒制度。以新华市场作为试点,推行诚信计量先行赔付及违法惩戒制度,与经营者签订诚信计量协议,督促市场内商户文明诚信、守信经营。目前已有58家商户签订了协议,占比约20%;加强电子计价秤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多次联合江门计量所进行执法检查,对涉嫌违规的电子秤现场检定,强化对农贸市场电子计价秤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覆盖全市18家农贸市场,检查相关经营主体521家次,立案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案件12宗,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10台。

  5.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

  一是推动全局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推行服务型执法。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综合考量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具体情况,做到过罚相当,坚决防止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全面实施国家总局、省、江门市三级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针对性实施柔性执法。推动全局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推行服务性执法。通过对轻微违法行为的柔性执法,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收集燃气具、电动自行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广告、不正当竞争、价格收费、知识产权、服务性执法等典型案例100多个形成案例库,为基层所提供办案参考。以巡查发现的处罚依据不完整的问题为导向,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案件在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时,同时引用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举一反三,法制机构在案件审核过程中加强处罚依据完整性的审核,进一步规范统一违法行为的定性,使定性与适用法律相匹配。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地督查为契机,对近两年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查自纠,对标上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和标准逐项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组织对基层所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期间办理的处罚案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检验执法过程的合法性、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执法队伍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是通过明确案件办理、案件审核等程序时间段,进一步缩短普通程序案件办理期限。截至9月10日,自巡察反馈以来立案的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无需办理二次延期审批。推行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协作,今年以来,针对基层办案单位在日常监管、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召开执法协调会5次,协助基层办案单位明确案件办理方向、违法证据收集要点、违法行为定性、处罚依据等,进一步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三是针对各镇街自由裁量不适当及法律适用问题,发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的提醒函。对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专业性征询意见作出回复,积极指导镇街综合执法工作。4月11日,与沙坪街道综合执法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职权下放事项暨执法业务指导培训研讨会,对街道综合执法办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指导,同时双方对当前下放的有关市场准入、价格等执法事项在法律法规、执法经验、工作方式、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了分享交流,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效能。7月25日,派出业务骨干担任鹤山市2025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技能大比武的评委,对各镇街现场制作的执法文书进行评比,并参加“导师制”培训交流活动,就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事项答疑解惑并提出指导意见,通过现场“点对点”指导提升镇街综合执法办案业务水平。8月8日,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业务交流问题清单进行回复,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指导镇街执法工作;积极参加市委编办组织的镇街履职事项清单专场沟通会,面对面与镇街讨论下放行政执法职权承接执行情况。经过面对面讨论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与镇街达成一致意见,拟收回专业性较强、镇街承接有困难、法律依据失效等事项50项,保留事项1项。最后有关建议已被采纳。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鹤山市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收回下放事项35项,因有关法律法规废止15项,调整后市场监管下放事项保留1项。

  6.持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党务公开等相关条例,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因地制宜,按照有关程序将党务公开栏从四楼支部会议室迁移至局机关一楼大堂显眼位置,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党务公开程度。对市场监管大院内公告宣传栏进行整修,并将此宣传栏作为相关政策法规和惠民政策的宣传阵地。目前已通过宣传栏对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整治相关知识、燃气灶具风险提示、保健食品常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审查标准等知识、政策进行宣传;对规范机关内部宣传教育内容意识形态审核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对内部宣传资料的逐级审批,确保宣传资料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正确。自该机制执行以来,截至9月10日,共审核各类内部宣传教育资料共计5份。所有资料均实现台账化管理,审核流程清晰可溯,未发生一起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或负面舆情事件;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学习教育贯通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积极向上,今年党组已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方面

  1.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已于6月17日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今年重点自学内容,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习领会、带头贯彻落实。各党支部已于5月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既安身“八小时以内”,又洁身“八小时以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活动的自律意识;坚持把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落地,将“八小时外”活动情况作为干部谈心谈话必谈内容,今年已开展任前谈话、重点岗位集体谈话等73人次,均强调了“八小时外”的自我管理。

  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实施“青苗班”培育工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过硬党性。今年以来,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0次,学习议题28个;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集中研讨8次;局领导讲党课4次,邀请市领导讲授党课1场,依托“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56次,青年干部开展学习研讨2次,进一步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开展警示教育,5月20日下午,组织局领导班子、各所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采购小组成员到江门监狱(宅梧营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三大现场”参观环节和“现身说法”环节,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6月13日下午,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学习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典型案例7个,以案为鉴,敲响廉洁警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8月18日下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增强纠治“四风”、持续为基层减负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共开展警示教育14次,共171人参加,实现警示教育全员参与,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针对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没有提及本人违纪问题事项,由党组书记与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已于5月16日开展;5月20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主要领导已加强对班子成员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对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提出修改。今年开始,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将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2.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一是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干部教育,深化作风建设。5月28日,党组书记、局长讲授“以案明纪强作风,履职尽责勇担当”作风建设专题党课,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强调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杜绝形式主义调研。6月20日,机关党委书记讲授“深学细悟强信念,刀刃向内抓整改”的作风专题党课,要求各党支部加强督促支部党员认真查摆问题,确保问题找得全、找得准、找得实。7月8日,邀请分管市领导到我局作《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专题党课,全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79人参加学习,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制定并于9月2日印发重要资料审核报批制度,对重要资料的起草、审核及管理等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制度印发以来,提交或印发的7份重要材料均按照程序进行审核报送。

  二是严格把关文件制发,截至9月10日,共发出49份局文、71份函、21份党组文,对比2024年同期,局文减少23份,函减少22份,党组文减少1份;制定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暂行制度,以监管对象为基础,通过整合监管事项、优化协同等方式,实现本单位内部行政检查事项的联合,实现局内的“综合查一次”。以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化妆品生产企业、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监管对象为基础,查找局内业务股室交叉监管职能,形成局内“综合查一次”检查对象及检查事项。截至目前,我局形成了47个多股室职能“综合查一次”检查对象名单,合计压减检查频次61.79%;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神,取消对基层所行政执法考核。

  3.内控管理不断完善

  一是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或财政部门的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各级市场监管系统财务人员的沟通交流,强化法制观念,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凭证资料不齐全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是通过平时提醒教育,增强公车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督促各单位用车人员按平台要求使用车辆,明确公务车辆用途,组织公车相关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并进行廉政教育,暂未发现我局公车管理人员出现违规行为;督促加油站完成更新“一车一卡”系统信息,每辆公车在加油口张贴“柴油”或“汽油”标识。依据市相关规定对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制发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进行集中学习。

  三是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要求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我局采购小组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或鹤山政府网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四是修订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采购合同的履约行为;督促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对合同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掌握合同进度,按实际情况及时办理续约、重新签订合同等手续。定期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点检查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合同签订和履约合规性、合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一步提高采购合同的合规合法性。

  五是组织对相关合同条款与项目开展工作的验收表及验收报告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合同验收表填写不规范、合同到期跟进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改;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由办公室统筹,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六是根据我市最新因私出国(境)管理要求,组织对我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制度;定期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出入(境)管理政策并严格执行,今年已主动就因私出国(境)事项与市委组织部咨询4次;安排1名人事干部负责因私出国(境)工作,增加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并建立初审、复审机制,对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管理实施双审管理,确保证照管理及审批材料完整规范。

  (三)关于基层党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党务培训,5月22日安排党建工作者参加市直机关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巡察反馈党建共性问题及组织建设规范,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对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防止类似问题发生。6月20日上午,组织局机关和基层所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培训班,通过视频讲解的方式,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内容,系统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委员召开支部建设专题会议4次,明确“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与规范要求,并开展“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交叉检查工作,查找问题短板,交流经验做法,推动共同提升。

  二是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开展关于发展党员的专题学习,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以及发展党员的流程、标准和注意事项进行了系统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委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政策理解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就发展党员相关程序及要求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培训1期,明确了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并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细致分析,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针对近期发展党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沟通,严格落实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已沟通党员档案3人次。

  三是坚持科学引才育才,增加专业性人才存量。认真做好今年公务员的招录和调动工作,今年以来已调入公务员1名,新录用公务员6名,均为我局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的人员;主动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及时部署申报2026年招录计划,拟申报招录机械工程类专业4名、食品类和药品类专业2名、经济类专业1名;严格控制专业人才流出,今年以来共调出人员1人,比2024年减少3人;深入实施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行动,主动与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沟通,成功争取上级对我局政策倾斜,今年已培养国家级综合执法人才1人、省级药品检查员2 人、省级医疗器械检查员2人。

  四是对巡察反馈提及的7名公务员的档案进行再次审核,分别进行档案专审、规范补充和整改;以干部提拔晋升为契机,逐步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审;加强业务咨询,对于有疑问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及时咨询上级业务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全省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视频培训》,系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人事档案专审水平。安排1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第七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工作,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相关政策、要求、指引等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档案专审水平。

  (四)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注重走访调研,倾听一线干部的声音,目前已累计走访年轻干部、业务骨干40余人次。通过调查问卷,面向全系统干部摸查培训需求,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为今后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提供有效参考。

  二是年初已组织制定本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针对年轻干部专业学习需求开展“青苗班”主题业务技能竞赛,针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业务培训77场次。

  三是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基层执法人员药械专业知识培训3场次,主要学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和“药食同源”名单及相关知识;安排2名监管人员参加省药监局组织的省药品检查员见习培训、2名监管人员参加省药监局组织的省医疗器械检查员现场检查培训,不断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职业化专业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推动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狠抓整改落实。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再部署;党组书记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靠前指挥,切实为整改工作掌舵定向;其他班子成员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持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夯实长效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举措。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思想、纪律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务实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铁军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四)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中心工作和服务发展大局,紧密对接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守牢安全底线、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一体谋划、协同推进。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监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防范化解风险的实际举措,不断增强市场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性、协同性和主动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8810325;邮政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hsscjgj@jiangmen.gov.cn。



中共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