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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筑牢四关切实维护市民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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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化妆品市场监管力度,严格筑牢四关,努力构建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抓紧责任链条,筑牢“协作关”

        一是细化目标,年初走访多个所并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推进今年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基层所对化妆品的监管责任。二是增强合力,分时段、分片区强化联合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建立化妆品经营户监督检查档案,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基层监管人员、企业出现麻痹思想、松劲心态,确保检查情况、落实整改情况做好归档,并形成闭环,确保整治工作自始致终有序推进。

        二、抓好重点打击,筑牢“监管关”

        今年以来,该局加大对化妆品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一是下发《鹤山市2021年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以市场巡查、随机检查、线索核查和产品抽检为手段,深入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店、大型超市等涉及化妆品经营的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就经营者如何把好“进货”关、“销售”关、“人员”关、“广告”关等“四关”进行详细了解,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是否取得供货方资质,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产品等。截至11月,完成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数超过300家,并已将检查情况录入智慧食药监系统,其中化妆品经营环节立案共22个(含美容院1间),罚款12.4378万元。二是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为有效管控源头风险,及时发现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该局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等危害儿童健康的严重违法行为,确保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对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实现“两个全覆盖”、“两个强化”,即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内容全覆盖,强化监管执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婴幼儿母婴用品经营店35家、超市31家,检查其他化妆品经营者13家,发放《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200余份,责令整改5家,立案查处5宗,罚没金额2.402万元。

        三、抓实监督抽检,筑牢“抽检关”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化妆品消费者权益,该局开展国抽3批,省抽5批的监督抽检,结合不同品种在不同时间段的市场在营情况,将抽样品种部署在4月至10月分种类、分批次、分时段同步推进,实现对全市各时间段热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覆盖。重点抽取含激素、抗生素、重金属等群众关注度和安全风险均较高的限用禁用物质项目指标的美白祛斑驻留类、婴幼儿类、染发类、面膜类等多种类型化妆品,提高抽检工作的靶向性,首次将网销化妆品纳入抽样任务,实施网销化妆品监督抽检,有效发挥化妆品抽检在网销化妆品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截至11月,国抽中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6.6%。另一方面,除了完成上级的“规定动作”外,该局以发现问题产品为导向,以保障我市化妆品质量安全为目的,增加“自选动作”,即开展“2021年鹤山市化妆品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抽检范围主要涵盖美容美发店、大型超市、化妆品专卖店、药店、小商店等销售场所以及化妆品生产单位,一共进行快检排查15个批次,监督抽检10个批次,合共抽检25个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5个批次。

        四、抓细宣传教育,筑牢“舆论关”

        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局于2021年5月24至30日开展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化妆品。一是送法上门,安排各市场监管所向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通过张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海报、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单行本等形式,向化妆品生产企业展开宣贯,进一步提高了生产经营者的法律素质和守法底线;二是于5月25日举办了一期《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讲会,召集了鹤山市辖区各镇街的部分母婴店、商场、超市等经营者以及该局的部分执法人员合共60多人参加;三是该局通过核心商业区LED屏幕、本局电梯口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消费者共播放2021年化妆品科普宣传短片200多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转化为全民共治,督促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努力营造人人知新条例、守新条例、用新条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