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18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公通[2018]74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电气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沙坪所在辖区内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本次行动主要对辖区内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插电板等输电用电产品和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移动电源及家用电器等电器产品经营户开展检查。行动中,该所工作人员重点检查经营户经营场所内是否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是否存在需要取得而未取得相关认证证书的产品,是否建立进退货及销售台账,相关票据是否齐全,是否与供货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等等。此次行动,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经营户10户次,在其中一家商店内发现存在需要取得而涉嫌未取得相关认证证书的产品,已对其进行立案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加大对流通领域电器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辖区商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沙坪所 罗华仓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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