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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居民就业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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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鹤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注册流程,提高服务效能,高起点高水平打造适合港澳居民就业创业的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对港澳居民的支持力和吸引力,积极推进我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助力港澳居民就业创业工作。

  一、实现港澳居民投资办企业微信办理。2月28日江门市在全国率先上线试运行商事登记“智能湾区通”,将“商事登记+智能审批”改革延伸到港澳地区,港澳同胞可以远程身份认证、离岸智能办照、全程自助办理,大湾区投资者在江门市办理商事登记全面实现“五个办”的窗口马上办、全程网上办、微信智能办、银行自助办、湾区离岸办。我局重点做好“智能湾区通”宣传推广,截至目前,通过“智能湾区通”办理港澳居民外商资企业6家,投资总额共308万元。

  二、落实开办企业1天办结。全面推行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制、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将商事登记设立审批时间由原先2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今年以来我市新设立企业853家,当场办结率为100%。

  三、加大商事登记改革力度。大力实施“全程电子化、微信+智能化审批”改革,2020年1-6月,我市办理“微信+智能化审批”业务925宗,其中个体工商户业务552宗、企业业务373宗、建行银行智能申报业务15宗。2020年1-6月,我市共办理全程电子化业务427宗。

  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扩大改革覆盖面,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先后两批分类改革目录共涉及改革事项134项,其中取消审批5项、改备案14项、改告知承诺25项、加强(优化)准营管理90项。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84户、台港澳投资企业304户。1-6月新增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10户,资金数额198万元,从业人员25人。1-6月新增港澳投资企业17户,注册资金12295万元,从业人员103人。下一步,我局将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居民提供良好就业创业环境,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登记股李银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