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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做好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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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措施,配合做好我市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加快我市国有“僵尸企业”吊销转注销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服务,助力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存量质量。截至目前,共办理国有“僵尸企业”吊销转注销登记39户。

  一是分门别类,稳妥有序开展出清工作。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类型为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指导其报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注销,并由主管部门对企业清算组织出具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予以确认的证明文件;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指导其按照一般注销程序办理,指导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清算组和发布债权人公告;对债权债务未清理完毕的“僵尸企业”指导其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后办理注销登记。二是上下联动,横向协同,依法依规办理出清工作。鉴于大部分“僵尸企业”因历史遗留问题已遗失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我局严格按照登记规范要求,对于本级市场监管部门无法查询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积极函告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协助查询,共对41家国有“僵尸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对于部分企业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遗失申明的,积极寻求系统工程师协助解决或指导企业采取报纸公告遗失申明。同时,强化与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联动,确保前期手续的准备和注销登记业务的办理无缝衔接,从整体提高业务流转效率。三是主动协调,扎实高效推进出清工作。设立“僵尸企业”注销登记绿色通道,指定窗口和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僵尸企业”注销登记业务,统一答疑口径,一对一开展业务指导,对于资料齐全可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均当场予以办结,有效提高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