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63.45 | 0.00 | 57.00 | 0.00 | 57.00 | 41.91 | 0.00 | 38.31 | 0.00 | 38.31 | 3.6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91万元,完成预算63.45万元的6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31万元,完成预算57.00万元的67.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04万元,完成预算6.45万元的55.88%。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31万元,占91.40%;公务接待费支出3.604万元,占8.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局机关1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8.31万元,2019年局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5辆,主要用于23辆执法用车,用于日常执法巡查等;1辆公务用车,主要满足日常公务需要;1辆检测车,主要满足日常执法执勤检测需要。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 日常公务接待 。2019年,局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 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64次,接待人数共450人, 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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