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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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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法治为民,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文明,法治政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依法防疫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出台疫情防控法律适用清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积极担当、主动作为,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价格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起草编制了《鹤山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适用清单》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违法行为法律适用清单》两份清单,共梳理九大类别违法种类,囊括47种违法犯罪行为,列明定性依据及处罚依据,便利执法人员快速定位违法行为,为我局依法防疫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共整顿未落实防疫措施的农贸市场4家、餐饮单位225家、药店46家,移送公安处理农贸市场2家、农贸市场内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经营户1家。

      二是打造防疫标准化样本。主动探索标准化、精准化防疫,联合市政数局共同研发推出“鹤山市疫情防控服务专栏”“鹤山市精细化疫情防控系统”,实现了对全市农贸市场、零售药店、餐饮店等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场所2809个的扫码情况自动统计分析,并对重点从业人员7013人的核酸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扫码异常人员,今年以来共发现红黄码人员5643人次,全部及时移交“三人小组”闭环处理,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的精准化、科学化防疫。

      三是做好防疫法规宣传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转发宣传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在日常检查中加强宣传防疫法规,把防疫法治宣传工作落实到基层,引导监管对象配合防疫、自觉防疫,共同抗击战胜疫情。

      (二)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及时响应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中的企业诉求,共受理企业诉求27宗,办结率100%。积极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网上办”、“微信智能办”、执照智能审批、执照快递上门,实现“免预约”“全天候”“不见面审批”。共办结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8552宗,受理微信办照登记注册业务351宗,网办业务量同比增加192.70%。企业设立登记网办率95.74%,排名居江门四市三区第一。深入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认真落实政府奖补,全力推进鹤山市个体工商户加快转型升级。已帮扶76户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前完成2022年鹤山市“个转企”目标。全面压缩业务办结时限,简易注销和个体变更、注销登记业务当场办结,企业设立登记业务2小时办结,其他登记业务均在1-2日内办结,全市共有市场主体50881户,同比增长6.9%。

(三)压实重点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大力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一是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完成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工作,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食品监督抽检1517批次,其中不合格37批次,均在鹤山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完成农产品快检32553批次,合格率98.73%,销毁不合格农产品611.64kg。全市152家学校食堂已将监控接入“邑食安”阳光餐饮云平台,100%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强化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包装饮用水、湿粉统一查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处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常抓不懈药械安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鹤山市辖区内1家疫苗流通单位、14家疫苗接种单位、4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在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有序完成年度药械抽检工作,抽检药品77批次,医疗器械19批次,其中防疫物资13批次,目前未发现有检测不合格的药械产品。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广应用江门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及时梳理和反馈系统存在的问题。开展重大节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专项检查,发现相关安全隐患210宗,立案查处29宗。分类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554家次,立案14宗。

      四是大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我市工业生产资料等10大类17小类产品、2021年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工业产品100批次,已验讫56批次,合格率100%。做好不合格产品线索处理工作,处理各级抽检不合格线索46条,质量后处理率100%。

      (四)强化信用监管,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

      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共下发抽查任务174个、作业数876个,公示率100%。加强信用监管,严格落实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市场主体黑名单等信用监管措施,今年以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息329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息163条,标记异常状态个体户信息10184条,企业年报率97.52%,同比上升0.22%,超过江门市平均水平。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实现了我市26家农贸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全覆盖,全市共处理消费投诉举报事项27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23万元。

      (五)精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组建7人知识产权服务团队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强化知识产权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核查处置非正常专利申请三批共274件。主动接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努力推进中欧创新服务基地设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新增7家“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今年以来,我市专利授权量2115件,同比增长22.97%,增长率位列江门市第一。商标品牌建设逐步强化,商标申请837件,新增注册商标584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质押融资金额突破2.0144亿元。

       (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2022年7月,将联席会议召集人调整为市政府分管领导,进一步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效能。目前,我市21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已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促进审查工作规范开展。制定《鹤山市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相关单位对2021年以来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共计18份文件均已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违反审查标准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省精准帮扶市场主体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政策措施,对各部门自2021年以来发布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检查,共计抽查文件32份,实地检查城管、林业、卫健、水利4个部门,我市政府采购领域“一事一议”政策文件暂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对个别单位公平竞争审查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指导整改。

       (七)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证管理。行政执法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今年以来,组织未取得《行政执法证》或到期换证2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完成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127个,并完成统一执法制服的制发工作。

       二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案件审核实行初审和复审两审制度,坚持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等基本原则。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需经局案审会集中审理决定,有效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今年以来,共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234宗,组织召开案审会20次,集中审理重大案件157宗,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4宗,并依托行政执法“两平台” 系统,实现执法监督。

       三是积极推进首违不罚。严格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和《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能教育则不罚,引导教育行为人纠正错误,主动整改,积极采取指导、提醒、劝告、约谈等非强制性方法,体现执法温度,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

      (八)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氛围。

       制定并向社会公示《2022年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和《2022年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为群众解读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维权、国家安全、计量等法律法规,号召全民守法诚信、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引导经营户诚信合法经营。多次召开二十大报告专题学习会,帮助干部准确把握、学深悟透报告精神,充分利用 “学习强国”、“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三会一课”等渠道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154人参加了2022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与率100%,90分以上优秀等次100%,在全局掀起了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热潮。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切法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带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召开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工作部署。

       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利用法治应知应会学法活动,推动全局掀起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热潮,积极参与鹤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活动,带头考试和申报行政执法证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培养依法行政高素质监管队伍。

       三研究制定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022年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新思想、新规定列入学习内容,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等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市场监管工作落实。

       四是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今年以来,我局被行政复议1宗,被诉案件2宗,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未发生行政败诉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统一,涉及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较多,而且颁布和修改频繁,基层执法人员容易因疏忽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市场监管涉及领域较多较广,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性和全面性要求较高,但由于人员数量少任务重导致监管浮于表面,难以深入,履职风险较高。市场监管涉及民生领域较多,且经营规模小,经营者、从业人员学历水平不高,法律意淡薄,普法宣传教育仍需坚持不懈。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

       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检查信息上线应用率,逐步实现移动执法办案。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继续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针对市场监管基础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跟班学习、案例教学等方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通过新招录、选调等方式壮大执法队伍,充实政策法规干部力量,既要注重执法效果,又要注重社会效果。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

       深入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及群众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