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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2年8月3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鹤山市雅瑶镇利亿鞋厂前来我局接受调查,截至2022年10月20日鹤山市雅瑶镇利亿鞋厂至今仍未到我局配合调查。
现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鹤山市雅瑶镇利亿鞋厂生产加工的标有“safchi”商标的14双皮鞋产品予以没收。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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