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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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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鹤山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奋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渠道和方式开展干部日常学习;分别以“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召开学习会议,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9月30日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发动干部职工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征文活动,选送征文1篇。

       (二)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

       分别在8月31日和9月15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按照鹤山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全局人员共170人参加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所有人员都通过了考试,并且全部达到90分以上的优秀等次;7月15日至7月30日期间和9月10日至9月20日期间,我局分别组织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共142人分别参加了全省、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知识竞赛。竞赛内容函括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涉及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等多方面法律法规,参与率达100%。先后开展了法治专题、专利行政执法业务、《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培训20余场次,在全局掀起了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热潮。

       (三)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和法治宣传

       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制定并印发了《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防疫法规等列入普法内容,充分利用“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用药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解读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维权、国家安全、计量等法律法规,号召全民守法诚信、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法治宣传力度和广度,引导经营户诚信合法经营。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切法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带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召开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工作部署。二是研究制定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021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思想、新条例列入学习内容,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旁听庭审等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三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核,依法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四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治理论,大力开展各项学习培训,用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市场监管工作落实。五是积极推动沙坪、古劳2个市场监管所创建国家级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出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流程规范汇编》,培养依法行政高素质监管队伍。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抓稳食品全环节全链条防控任务,率先在江门完成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成立防疫检查执法组督促农贸市场、餐饮店、药店等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其中防疫不到位的71户经营主体责令停业整顿,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全市没有发生进口冷链食品引发疫情和“物传人”等情况。二是抓好药械联防联控,督促全市193家零售药店登记、上报购买退烧药、止咳药等信息35.76万条。三是抓稳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哄抬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价格、无明码标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四是推进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成立专门流调队伍,加强协同配合,先后两次组织、参与全市疫情应急演练。五是做好防疫宣传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转发宣传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组成党员先锋队多次参与全市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的志愿服务,在检查中加强宣传防疫法规,把防疫法治宣传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深化制度改革,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度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深化登记便利化改革,9月1日起推出新办企业享受免费刻制首套印章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预计每年将为企业创业者节省开办成本70余万元。省内迁移通办见成效,成功办结江门市首宗省内“一站式”迁移通办商事登记业务,实现政务服务资源与企业需求的零距离对接。持续推出高效专场业务,专门为中国电信、中国邮政等市场主体开通周末专场服务。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证照分离”全覆盖商事改革,全力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积极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网上办”、“微信智能办”、掌上轻松办照、执照智能审批、执照快递上门,实现“免预约”“全天候”“零人工参与”“不见面审批”,今年以来受理全程电子化业务3387宗,微信办照业务885宗。全市共有市场主体48100户,同比增长10.271%,新登记市场主体7822户,同比增长6.76%。

       2.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促进融入湾区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牵头制定了《鹤山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暂行)》《鹤山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暂行)》《鹤山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暂行)》,及时调整了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名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增量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激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高。制定并印发《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权划分清单》及《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到鹤山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中心值班,现场为群众、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聘请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鉴定服务。激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高,指导企业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及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指导推荐6家企业参加“2021 年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 。推动我市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合计人民币5200万元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70件。今年专利授权量2363件,同比增长28.91%。

       (三)运用法治思维创新监管,规范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纵深推进。全市共下发抽查任务190个,检查主体1454户次,公示率100%。加强信用监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息582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息282条,标记异常状态个体户信息15145条,企业年报率97.3%,同比上升1.5%,超过江门市平均水平。公示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70家,比去年增长13.92%。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共处理消费投诉举报2595宗,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85.81万元,创建41家“广东省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2.大力筑牢市场安全底线。创新在江门地区首推“你约我检”服务,落实“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民生实事,提升群众参与深度,全力打造鹤山食品安全共治新格局。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共抽检食品1601批次,农产品快筛快检34755批次,食品相关产品35批次,切实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监处置作。推进“邑食安”建设,97家学校食堂、570家餐饮单位已接入“邑食安”阳光餐饮云平台。深入推进“一监到底”网络直播执法活动,每期直播吸引约2万人观看。全面加强“两品一械”安全监管,顺利举办药品医疗器械应急演练。积极开展江门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试点工作,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从严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全年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强化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开展监督抽查115批次,已验讫51批次,合格46批次,合格率90.20%。2021年,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92宗,加强“两法衔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宗,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3.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鹤山政府网、信用鹤山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平台渠道,依法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两平台”将2021年的“双随机”抽查和行政处罚全部录入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制机构共初审行政处罚案件392宗,组织召开案审会21次,集中审理重大案件239宗,保障执法决定的合法合理和公平公正。

       (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深入贯彻《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我局现有1名公职律师的作用,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有1宗(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案件2宗(均涉及行政许可),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宗行政诉讼案的原告已撤诉,复议机关最终也维持了我局的处罚决定,全年没有败诉案件。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统一,新修订或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较多,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公示还不够及时。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优化实施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提升发明专利覆盖率,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着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二)加强监管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继续对“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检查信息上线应用率,逐步实现移动执法办案。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

       为让经营户以及社会群众方便获取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最新政策,我局将继续通过微信、派发宣传海报、投放宣传片、专场普法活动、专题培训等方式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在法治监管上再发力

       继续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跟班学习、案例教学等方式,提高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