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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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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人社局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电视台、电台、微信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信息发布前均严格按照《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执行,经审查后在鹤山政府网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146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及工作报告2条,组织机构7条,部门文件3条,工作动态130条,部门预决算4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持续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日常监测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至今未发生泄密等网络安全事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鹤山市社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公布的时效性也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全局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权力运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制定社保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各类行政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应公开的政策法规等,努力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力行“阳光政务”。在“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努力实现阳光政务。

  (三)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满足各年龄层次参保人的信息查询需求,我局将积极创新信息宣传方式,采用传统宣传媒介和新网络载体相结合的形式,在巩固电视、电视台、印发宣传单张等传统媒介宣传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微信公众号、微博和APP软件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搭建一个多层次、宽领域的社保信息宣传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