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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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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人社局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电视台、电台、微信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信息发布前均严格按照《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执行,经审查后在鹤山政府网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129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及工作报告2条,组织机构4条,部门文件3条,工作动态116条,部门预决算4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持续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日常监测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至今未发生泄密等网络安全事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 重复申请

  0

  3. 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鹤山市社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网站内容保障能力仍需提升,历史信息存在少量表述错误和错敏字。二是解读形式仍需丰富。短视频、图文等解读政策宣传方式要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总结2023年社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推动全局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权力运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全局各股室积极配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及时更新各业务板块,确保社保相关的内容应公开的全部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此同时,完善制定社保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各类行政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应公开的政策法规等,努力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努力实现阳光政务。

  (三)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为满足各年龄层次参保人的信息查询需求,我局将积极创新信息宣传方式,聚焦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社保养老领域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开展针对式、精准化触达。采用短视频、社保小课堂PPT等多种表现形式,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和办理效率,提高回应水平,持续拓展公众参与领域和事项,丰富政民互动渠道和方式,切实践行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