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府复〔2026〕143号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共和镇银岭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6年4月局部调整)(送审稿)〉的请示》(鹤自然资〔2026〕1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共和镇银岭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6年4月局部调整)》已经2026年9月2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你局认真细化落实、组织实施。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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