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府复〔2026〕124号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440784006006GB01398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鹤自然资(供应)字〔2026〕67号]收悉。经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联席会议2026年第六次(总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决定批准440784006006GB01398、440784007005GB01570、440784007006GB01473、440784007008GB02175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鹤自然供方案〔2026〕67号)。
二、请你局认真组织实施。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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