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古劳镇水乡单元大口圩地段“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鹤自然资〔2026〕1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古劳镇水乡单元大口圩地段“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已经2026年1月20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你局认真细化落实、组织实施。
附件:
相关稿件: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古劳镇水乡单元大口圩地段“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鹤自然资〔2026〕1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古劳镇水乡单元大口圩地段“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已经2026年1月20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你局认真细化落实、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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