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收回鹤山市中宝房地产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部分使用权的请示》(鹤自然资〔2026〕1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位于鹤山市中宝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雅瑶镇凤亭工业区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宗地号:440784001020GB00632,收回面积2883.55平方米(折合4.33亩),土地证号为鹤国用(2010)第000762号,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部分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待土地收回后移交至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二、请你局与雅瑶镇政府充分衔接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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