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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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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4〕205号),经研究,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鹤山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鹤府办〔2011〕50号)等6份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的鹤山市人民政府文件目录(共6件)


  • 附件

废止的鹤山市人民政府文件目录(共6件)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

关于印发鹤山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府办〔2011〕50号

2

关于印发鹤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实施意见的通知

鹤府办〔2012〕67号

3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加强酒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府办〔2020〕24号

4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鹤山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鹤府构〔2021〕26号

5

鹤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山市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和集中监管仓设置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鹤防疫指办〔2021〕1号

6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鹤山市特色农贸市场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府办函〔202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