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已经2015年8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精神,结合省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及《江门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神聚力,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把我市建设成为公园城市,助力新一轮大发展,特制订本工作纲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开发、分步实施,属地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公园化战略,推进大地园林化,城市建公园,公园建城市,构建市域公园体系。坚持“抓两头,促中间”,一头抓龙头公园建设,打造品牌公园;另一头抓村居公园建设,分期分批推动村居公园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的生态景观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各类公园数量大幅增加、分布更加合理、文化内涵更加丰富,逐步形成“以大雁山风景区为龙头,以市综合性公园和镇(街)公园为骨架,以岭南水乡生态公园为特色,村居公园均衡分布,城乡绿廊有机串联”的市域公园体系。
至2020年,全市138个村(居)各至少建成1个公园,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10个镇(街)各至少建成1个镇级公园;城区至少新建2个综合性公园;全市建成1个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完成大雁山龙头公园整合提升;完成公园组团间慢行系统建设,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的滨水绿廊及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建成公园的数量和面积排在全省前列。其中至2016年,全市至少建成97个村居公园、10个镇级公园、1个综合性公园,初步建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初步完成大雁山龙头公园的整合和建设,完成公园组团间慢行系统规划,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的滨水绿廊和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生态景观保护规划。通过划定生态景观控制线,对全市的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在此基础上规划建设公园。对生态景观控制线范围内的非法建设建筑物,非法侵占林地,非法采石、采沙活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保持全市生态系统的基本稳定。
(二)规范公园标准,统一公园标识。规范我市各级公园建设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和《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结合我市各级公园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各级公园建设标准。
统一公园标识,方便市民游客识别,体现公园的独特文化,宣传推广公园城市建设成果。公园标识主要包括分级标识和信息标识两部分内容。
至2015年,编制完成我市各级公园的建设标准,完成公园标识设计。
至2016年,我市按照分级建设标准和标识,对现有公园完善配套,之后新建的公园按标准建设。
(三)推进龙头公园建设。加强风景区现有和周边资源的保护和整合,理顺管理体制,突破行政体制的约束,促进大雁山龙头公园做大做强;因地制宜,挖掘各自的文化内涵,差异化建设,打造成省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品牌。
(四)抓好城市综合性公园建设。充分利用我市主城区现有的自然景观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基础设施齐全、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公园面积不少于10公顷),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同时,把本土特色文化融入公园建设,丰富公园内涵,提升公园品位,展现城市魅力。
至2016年,新建成文化中心公园。
至2017年,新建成体育公园(详见附件1)。
(五)加快镇(街)公园建设步伐。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因地制宜进行镇级公园建设。中心镇公园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其他镇(街)公园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
至2015年,沙坪街道、共和镇、鹤城镇、址山镇和宅梧镇各新建、改建完成1个镇级公园。
至2016年,其他5个镇各新建、改建完成1个镇级公园。公园配套设施完善、文化内涵丰富,实现镇级公园全覆盖(详见附件2)。
(六)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村居公园建设。至2020年,形成均衡分布的村居公园系统,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舒适的环境。
(七)推进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建设。结合农业强市和旅游强市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林地、水体和河岸等资源,突出农村生态旅游理念,使乡村风景游览、现代休闲活动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打造成为鹤山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至2020年,建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
(八)完成森林公园建设任务。利用我市丰富的森林资源,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植被的基础上,建设一批突出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森林公园。至2015年底,新建成森林公园5个(其中县级森林公园1个,镇级森林公园4个);至2017年底,再新建森林公园6个(其中县级森林公园1个,镇级森林公园5个,详见附件3)。
(九)提升城乡绿廊景观水平。抓好滨水、沿路等生态绿色廊道景观建设,将自然生态、人文景观、地方文化等元素融入其中。至2016年,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滨水绿廊和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
(十)提高公园交通便捷化水平。完善公园内外交通设施,把公园城市建设与慢行系统结合起来,科学设置景点之间的交通连接。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建立合理的公共交通体系,在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规划建设公交换乘中心,逐步形成覆盖我市城乡公园的公共交通快速网络,在节假日期间,根据客流变化,采取加密线网等措施增加运力;同时,加快慢行系统建设,通过城乡绿道,将我市各级公园有机串联,让更多的人亲身感受公园城市建设成果。
四、五大行动
(一)生态景观保护规划行动。以我市的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通过划定生态景观控制线,对全市的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并对生态格局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以公园城市理念将我市当作一个大公园进行规划。生态控制线划定比例达到我市国土总面积的60%。
(二)龙头公园建设行动。在整合大雁山龙头公园资源的基础上,依托各自优势,差异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景点。至2020年,将大雁山龙头公园打造成为主题鲜明、具有特色的知名风景名胜区。
(三)村居公园建设行动。结合村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建成一大批各具特色的村居公园。至2020年,全市138个村居各至少建成1个村居公园(公园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其中至2016年,全市至少建成97个村居公园(70%的任务)。
(四)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建设行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林地、水体和河岸等生态景观资源,与现代农业和旅游业深度融合,建设具有鹤山特色的岭南水乡生态公园,逐步形成“田园结合、城乡互动”的大地公园化模式。
至2016年,完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的整体规划,建成主要出入口、主要观光线路、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基本配套设施。
至2020年,全部完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周边的资源整合、环境整治,充实文化内涵,建成具有特色的岭南水乡生态公园。
(五)城乡绿廊建设行动。以江、河等水体为依托,把滨水廊道打造成集观光休闲、全民健身为一体的带状公园;以城市主干道以及高速出入口为网络,把沿路廊道打造成为“一路一特色、全年常绿、四季有花”的生态景观带。
至2016年,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滨水绿廊和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五大行动专责小组,负责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的统一协调。各镇(街)相应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和实施本地公园城市规划和行动方案,确保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制度保障。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公园城市建设纳入市重大事项督办范围,作为考核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定期对公园城市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完成目标。
(三)资金保障。着力构建“财政资金为杠杆,社会资金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公园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各镇(街)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园城市建设。同时,要充分发动广大企业单位及个人参与到公园城市建设当中来,通过“认种认建认养”和“冠名”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作为公园城市建设资金补充,实现资金投入多元化。
(四)示范带动。按照“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不同类型中具有代表性、条件适宜的地方建设一批公园示范点,带动公园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五)宣传保障。充分应用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将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宣传出去,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公园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公园城市建设。
附件:1.鹤山市城市综合性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20年)
2.鹤山市镇级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16年)
3.鹤山市森林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17年)
4.鹤山市生态景观保护规划行动方案
5.鹤山市龙头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6.鹤山市村居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7.鹤山市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8.鹤山市城乡绿廊建设行动方案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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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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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5年8月17日印发 |
附件1
鹤山市城市综合性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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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间 |
成员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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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化中心公园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16年 |
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沙坪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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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体育公园 |
市城管局 |
2017年 |
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沙坪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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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鹤山市镇级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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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间 |
成员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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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级公园 |
沙坪街道、共和镇、鹤城镇、址山镇、宅梧镇 |
2015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农林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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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镇级公园 |
龙口镇、古劳镇、雅瑶镇、桃源镇、双合镇 |
2016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农林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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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鹤山市森林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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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间 |
成员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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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级森林公园(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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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雅瑶大城山森林公园 |
市农林渔业局 |
2015-2017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环境保护局、雅瑶镇政府、鹤城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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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昆仑山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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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镇级森林公园(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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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镇1个 |
市农林渔业局 |
2015-2017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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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鹤山市生态景观保护规划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的核心任务,强化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大我市生态景观保护力度。
二、工作目标
以我市的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通过划定生态景观控制线,对全市的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并对生态格局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以公园城市理念将我市当作一个大公园进行规划。生态控制线划定比例达到我市国土总面积的60%。
三、工作任务
(一)资料收集。各相关职责部门需提供相关必要的基础资料给市城乡规划局,为公园城市建设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详见附表)。
(二)规划编制。在收集的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主干河流及堤围、大型湖泊及水库、基本农田、山林、生态景观林带、防护林带、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综合公园等划定生态景观控制线,纳入公园城市体系,编制《鹤山市生态景观保护规划》。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三)实施和保护。上述规划成果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各职责部门要通力合作,根据各自的职能,狠抓落实。
对有条件的山林、湖泊、湿地等生态资源进行景观规划,合理设计,并逐步组织实施。由政府部门主导的公园建设应当依法用地,避免占用耕地等违法用地的情况发生,按用地的性质建设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让更多的市民能共享生态文明的成果。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综合执法。对划定的生态景观控制线要制定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对生态景观控制线范围内非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非法侵占林地,非法采石、采沙活动,非法排放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城乡规划局
完成时间:2020年底
附件:各镇(街)、部门需提供资料任务表
附件:
各镇(街)、部门需提供资料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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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负责内容 |
相关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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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负责收集相关部门基础资料 |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
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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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农保区现状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 |
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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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生态公益林、山林现状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
牵头单位:市农林渔业局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
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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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市属公园现状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
牵头单位:市农林渔业局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旅游局 |
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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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供河流、湖泊、水库水体现状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
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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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提供现有风景名胜区、公园、主干道绿化、防护林带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 |
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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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供交通线路图 |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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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基础资料的图纸格式、比例按市城乡规划局的要求提供; 2.相关属性说明包括面积、用地性质、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和相关建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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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鹤山市龙头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要求,推动龙头公园做大做强,发挥他们在公园城市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大雁山龙头公园现有及周边资源的整合和扩容,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挖掘文化内涵,展现特色、铸造品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配套,将风景区内所有商品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打造成集生态、休闲、旅游、文化为一体的风景名胜区。具体如下:
——至2015年底,完成大雁山风景区现有及周边资源的整合。
——至2020年底,大雁山建成国家级4A旅游景区。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总体规划。
明晰风景区的红线范围,将大雁山森林公园和大雁山体育公园等资源纳入风景区范围,提升文化内涵,完善内部路网和配套公共设施,科学规划风景区出入口。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农林渔业局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二)资源整合。
按照重新划定的红线和景区总体规划,整合大雁山森林公园和大雁山体育公园等资源,统一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实施管理。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单位:市资产办、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林渔业局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三)景区建设。
依据总体规划,发挥大雁山景区的区位优势,实施生态景观、宗教文化、户外拓展和成长体验四大特色板块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升级版大雁山风景区。
——至2016年,一是合理增加风景区出入口和停车场;二是完成风景区消防工程和西门慢行绿道的建设,提升景区的互联互通和安全保障;三是完成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四是建成玉兰园、簕杜鹃园等植物专类园;五是升级改造名人馆,并对风景区内的半山阁、海会寺、陆佑亭、纪元塔、状元坊等历史建筑进行文化挖掘,充实文化内涵;六是同步配套公交站场。
——至2020年,完成风景区人工纯林的林相改造,提升生态林的景观水平,丰富景区文化内涵,将大雁山打造成西江边上登高望远,集“宗教、休闲、康体、娱乐、体验观赏”于一体的风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4A旅游景区。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林渔业局、市城管局
(四)交通配套建设。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构建完善的绿道网,强化风景区内各景点以及与其他公园之间的连接,市交通运输部门开通接驳风景区的旅游公交线路,提升市民、游客游览的便捷性。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附件6
鹤山市村居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要求,结合村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村居公园建设,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的公园服务。
二、工作目标
至2020年,全市138个村(居)各建成至少1个村居公园,实现我市村居公园全覆盖的目标。其中至2016年底,我市97个村(居)各建成1个以上村居公园(完成70%的建设任务)。
三、建设标准
(一)公园应建于村居范围内人群聚集处;
(二)村居公园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
(三)设施配套基本齐全,公园标识统一,能体现当地文化内涵和乡土特色。
四、具体任务
2015-2016年,我市138个村居,建成97个村(居)公园(70%的任务)。
2017-2020年,我市再建成41个村(居)公园(30%的任务)。
五、建设内容
(一)社区公园。
充分利用“三边地”,结合城市的“三旧”改造和旧城改造,见缝插绿,推进社区公园的建设。
1. 布局设计。公园布局以简洁实用为原则,设计以满足当地居民的活动、休闲、娱乐为目的。地面有适当比例的硬地铺装,配置植物造景和园林小品。
2. 设施配套。配有必要的园凳、亭廊、园路等休闲游憩设施以及垃圾箱、垃圾池、服务指引、公园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社区,可增加公共卫生间、儿童玩乐设施、健身器械、球场等康体文化设施。
3. 绿化种植。绿化以高大乔木为主,多选用冠幅大的乡土树种,植物配搭简单明了,便于日后管理。
4. 文化内涵。结合社区文化宣传活动,增加宣传栏、突现社区文化教育。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增加群众舞台,用于社区的各种文艺表演,增添文化气氛。
5. 养护管理。各社区公园要落实管护经费,专人负责,确保良好的园容园貌,为居民提供休整洁干净休憩环境。
(二)乡村公园。
结合乡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利用村庄周边闲置土地、山林、塘基、晒谷场等资源建设乡村公园。
1. 布局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以满足当地村民生产、活动需求为目的。尽可能将有特色的村落建筑群、原有的牌坊、纪念亭作为公园的组成部分,融入乡村公园规划当中,建设公园式村落。
2. 设施配套。配有必要的园凳、园路等休闲游憩设施以及垃圾箱、公园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乡村公园可以增加公共卫生间、宣传栏、球场等康体文化设施。
3. 绿化种植。尽量保留原有乡村的树木,种植高大乔木,以乡土树种主,植物配搭简单明了,便于日后管理。
4. 文化内涵。突出展示乡土文化的特色,结合当地村落自然资源,挖掘乡土人文历史,突出亮点,营造乡土特色。
5. 养护管理。各公园应落实管护经费,以村民自治为主,确保良好的园容园貌,为村民提供整洁干净休憩环境。
牵头单位:各镇(街)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渔业局
附表:鹤山市 2015-2020年村居公园建设任务
附表:
鹤山市2015-2020年村居公园建设任务表(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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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
行政村 (社区) |
至2016年底 建成 |
其 中 |
至2020年底再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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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要求 |
目标 |
2015年 |
2016年 |
要求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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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 |
138 |
完成70% |
97 |
34 |
63 |
完成30% |
41 |
附件7
鹤山市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要求,为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农田、森林、水体等生态景观资源,打造具有鹤山特色的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加快推进大地园林化。
二、工作目标
至2020年底,建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
——至2015年底,完成公园的总体规划;
——至2016年底,初步完成公园的基本设施建设;
——至2020年底,完成公园资源整合、周边环境整治,建成配套完善、功能齐全、具有鹤山特色的岭南水乡生态公园。
三、主要任务
为更好地整合古劳水乡旅游资源,形成整体性开发,带动整个水乡旅游的发展,本次规划主要将梁赞故居及周边、横海浪、横海村三个重点区域及其周边的鱼塘、田地、水域、村庄纳入规划范围,总规划面积约125.3万平方米(1880亩),将水乡景观引入到民众的生活中去,打造一个具有岭南地域风情的水乡生态公园。
——至2015年,完成公园的总体规划。主要包括划定公园红线范围及水道、路网和管网、配套设施等相关规划;
——至2016年,完成公园的基本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公园主要出入口、塘基、田基、水道等观光线路网、停车场、公共卫生间和主要休憩观光场所等建设;
——至2020年,完成公园资源整合,重点对周边的高污染厂企、养殖场、生活垃圾等进行整治,并丰富文化内涵,完善公园配套,恢复古劳岭南水乡风貌。
牵头单位:古劳镇政府
成员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林渔业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
附件8
鹤山市城乡绿廊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 以城乡绿廊建设为脉胳,积极建设提升城乡沿江(河)、沿路绿化景观带、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出入口的绿化景观水平,实现城市出入口、城市主干道、城市各功能区及城市公园之间绿廊的有机连通。
二、工作目标
以我市江、河等水体为依托,把滨水廊道打造成集观光休闲、全民健身为一体的带状公园;以城市主干道以及高速出入口为网络,把沿路廊道打造成为一路一特色、全年常绿、四季有花的生态景观带。
至2015年,完成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滨水绿廊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完成城区慢行系统及步行径规划。至2016年,完成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工程及城区一定里程步行径建设。至2020年,完成以大雁山龙头公园为主的公园组团间的慢行系统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滨水绿廊建设。
滨水绿廊以“绿”为基调,以“水”为借景,以“游”为主线,在利用原有地形基础上,与城市、道路、景观绿地等巧妙有机融合,营造出各具特色、环境优雅、景观丰富、宜观宜游的带状公园式绿化廊道。以人为本,注重功能的实用性,做到整体上绿化、重点上美化、局部上强化。植物配置上以开花乔木、花灌木为主,丰富景观色彩和层次,做到四季有花可赏、有景可观。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硬质驳岸沿线悬挂盆裁植物,种植勒杜鹃、马缨丹、软枝黄蝉、炮仗花等开花悬垂植物,软化美化驳岸,营造自然化河堤;岸边浅水区种植水生美人蕉、再力花、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达到美化河道,净化水体的功能;河堤两侧最大化利用土地进行绿化,结合人行道、绿道的设置进行绿化配置。在与城市道路交汇处、重要城市建筑物等景观节点,进行重点景观营造,根据立地条件配置大乔木,选择点缀石景、雕塑等小品,提升景观效果和品位。
在城郊和乡村地段的河道景观以植物景观营造为主,选择开花乔木、色叶植物造景,强调大色块大效果,打造沿河绵延的景观林带。
2015-2016年,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滨水绿廊。(责任单位见附表)
(二)沿路绿廊建设。
城市道路绿廊以“绿”为主线,充分发挥和利用道路周边城市街景、山林植被、公园绿地等景观资源优势,形成绿色生态、景观相连、色彩丰富的道路绿化景观,打造生态、休闲、宜行的生态廊道。加大道路绿廊建设力度,把城市公园、街头绿地有机串联,做到点连线,线织面,逐步形成城市大公园格局。分车带选择冠大荫浓、抗性好的乔木为基调树种,配以开花植物和形态各异的花灌木、地被,营造色彩靓丽的连续的植物景观。人行道、分流岛绿化要强化遮荫功能。立交架、行人天桥、隧道、边坡等须实施立体绿化,营造城市竖向绿化景观。绿地、立体绿化应安装自动喷淋设施。
2015-2016年,完成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工程;完善提升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等绿化景观建设。(责任单位见附表)
(三)慢行系统建设。
以滨水沿路绿廊为基础,结合珠三角绿道的建设,打造我市与乘车相对的另一交通系统,即慢行系统,将我市具有较高自然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各类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等重要节点串联起来,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生活游憩空间。
2015年,完成城市慢行系统、步行径的规划。
2016年,完成一定里程步行径的建设。
2017-2020年,完成以大雁山龙头公园为主的公园组团间的慢行系统建设。(责任单位见附表)
城乡绿廊建设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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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及规模 |
牵头单位 |
建设内容 |
完成时间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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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滨水绿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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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 |
市水务局 |
4.5公里沿江林带建设 |
2015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林渔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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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沿路绿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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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鹤山工业城道路 |
市工业城管理办 |
绿化景观建设 |
2016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 |
|
2 |
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 |
市城管局、桃源镇、雅瑶镇 |
完成出入口周边绿化景观建设和环境整治约12万平方米。 |
2015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鹤山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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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慢行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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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慢行系统规划、步行径规划 |
市城乡规划局 |
全市慢行系统,步行径规划 |
2015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林渔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鹤山公路局、市文广新局、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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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步行径建设 |
市旅游局、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 |
增加标识、说明、指示等 |
2016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鹤山公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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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大雁山龙头公园为主的公园组团间的慢行系统、特色步行径建设 |
市旅游局 |
包括标识系统、游客中心、医疗点、信息咨询亭、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弃物收集点、通讯设施、照明设施等 |
2020年 |
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鹤山公路局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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