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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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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已经2015年8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精神,结合省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及《江门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神聚力,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把我市建设成为公园城市,助力新一轮大发展,特制订本工作纲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开发、分步实施,属地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公园化战略,推进大地园林化,城市建公园,公园建城市,构建市域公园体系。坚持“抓两头,促中间”,一头抓龙头公园建设,打造品牌公园;另一头抓村居公园建设,分期分批推动村居公园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的生态景观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各类公园数量大幅增加、分布更加合理、文化内涵更加丰富,逐步形成“以大雁山风景区为龙头,以市综合性公园和镇(街)公园为骨架,以岭南水乡生态公园为特色,村居公园均衡分布,城乡绿廊有机串联”的市域公园体系。

至2020年,全市138个村(居)各至少建成1个公园,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10个镇(街)各至少建成1个镇级公园;城区至少新建2个综合性公园;全市建成1个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完成大雁山龙头公园整合提升;完成公园组团间慢行系统建设,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的滨水绿廊及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建成公园的数量和面积排在全省前列。其中至2016年,全市至少建成97个村居公园、10个镇级公园、1个综合性公园,初步建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初步完成大雁山龙头公园的整合和建设,完成公园组团间慢行系统规划,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的滨水绿廊和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生态景观保护规划。通过划定生态景观控制线,对全市的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在此基础上规划建设公园。对生态景观控制线范围内的非法建设建筑物,非法侵占林地,非法采石、采沙活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保持全市生态系统的基本稳定。

(二)规范公园标准,统一公园标识。规范我市各级公园建设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和《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结合我市各级公园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各级公园建设标准。

统一公园标识,方便市民游客识别,体现公园的独特文化,宣传推广公园城市建设成果。公园标识主要包括分级标识和信息标识两部分内容。

至2015年,编制完成我市各级公园的建设标准,完成公园标识设计。

至2016年,我市按照分级建设标准和标识,对现有公园完善配套,之后新建的公园按标准建设。

(三)推进龙头公园建设。加强风景区现有和周边资源的保护和整合,理顺管理体制,突破行政体制的约束,促进大雁山龙头公园做大做强;因地制宜,挖掘各自的文化内涵,差异化建设,打造成省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品牌。

(四)抓好城市综合性公园建设。充分利用我市主城区现有的自然景观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基础设施齐全、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公园面积不少于10公顷),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同时,把本土特色文化融入公园建设,丰富公园内涵,提升公园品位,展现城市魅力。

至2016年,新建成文化中心公园。

至2017年,新建成体育公园(详见附件1)。

(五)加快镇(街)公园建设步伐。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因地制宜进行镇级公园建设。中心镇公园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其他镇(街)公园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

至2015年,沙坪街道、共和镇、鹤城镇、址山镇和宅梧镇各新建、改建完成1个镇级公园。

至2016年,其他5个镇各新建、改建完成1个镇级公园。公园配套设施完善、文化内涵丰富,实现镇级公园全覆盖(详见附件2)。

(六)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村居公园建设。至2020年,形成均衡分布的村居公园系统,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舒适的环境。

(七)推进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建设。结合农业强市和旅游强市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林地、水体和河岸等资源,突出农村生态旅游理念,使乡村风景游览、现代休闲活动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打造成为鹤山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至2020年,建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

(八)完成森林公园建设任务。利用我市丰富的森林资源,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植被的基础上,建设一批突出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森林公园。至2015年底,新建成森林公园5个(其中县级森林公园1个,镇级森林公园4个);至2017年底,再新建森林公园6个(其中县级森林公园1个,镇级森林公园5个,详见附件3)。

(九)提升城乡绿廊景观水平。抓好滨水、沿路等生态绿色廊道景观建设,将自然生态、人文景观、地方文化等元素融入其中。至2016年,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滨水绿廊和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

(十)提高公园交通便捷化水平。完善公园内外交通设施,把公园城市建设与慢行系统结合起来,科学设置景点之间的交通连接。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建立合理的公共交通体系,在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规划建设公交换乘中心,逐步形成覆盖我市城乡公园的公共交通快速网络,在节假日期间,根据客流变化,采取加密线网等措施增加运力;同时,加快慢行系统建设,通过城乡绿道,将我市各级公园有机串联,让更多的人亲身感受公园城市建设成果。

四、五大行动

(一)生态景观保护规划行动。以我市的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通过划定生态景观控制线,对全市的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并对生态格局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以公园城市理念将我市当作一个大公园进行规划。生态控制线划定比例达到我市国土总面积的60%。

(二)龙头公园建设行动。在整合大雁山龙头公园资源的基础上,依托各自优势,差异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景点。至2020年,将大雁山龙头公园打造成为主题鲜明、具有特色的知名风景名胜区。

(三)村居公园建设行动。结合村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建成一大批各具特色的村居公园。至2020年,全市138个村居各至少建成1个村居公园(公园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其中至2016年,全市至少建成97个村居公园(70%的任务)。

(四)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建设行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林地、水体和河岸等生态景观资源,与现代农业和旅游业深度融合,建设具有鹤山特色的岭南水乡生态公园,逐步形成“田园结合、城乡互动”的大地公园化模式。

至2016年,完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的整体规划,建成主要出入口、主要观光线路、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基本配套设施。

至2020年,全部完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周边的资源整合、环境整治,充实文化内涵,建成具有特色的岭南水乡生态公园。

(五)城乡绿廊建设行动。以江、河等水体为依托,把滨水廊道打造成集观光休闲、全民健身为一体的带状公园;以城市主干道以及高速出入口为网络,把沿路廊道打造成为“一路一特色、全年常绿、四季有花”的生态景观带。

至2016年,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滨水绿廊和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五大行动专责小组,负责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的统一协调。各镇(街)相应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和实施本地公园城市规划和行动方案确保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制度保障。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公园城市建设纳入市重大事项督办范围,作为考核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定期对公园城市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完成目标。

(三)资金保障。着力构建“财政资金为杠杆,社会资金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公园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各镇(街)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园城市建设。同时,要充分发动广大企业单位及个人参与到公园城市建设当中来,通过“认种认建认养”和“冠名”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作为公园城市建设资金补充,实现资金投入多元化。

(四)示范带动。按照“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不同类型中具有代表性、条件适宜的地方建设一批公园示范点,带动公园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五)宣传保障。充分应用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将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宣传出去,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公园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公园城市建设。

 

附件1.鹤山市城市综合性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20年)

2.鹤山市镇级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16年)

3.鹤山市森林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17年)

4.鹤山市生态景观保护规划行动方案

5.鹤山市龙头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6.鹤山市村居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7.鹤山市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8.鹤山市城乡绿廊建设行动方案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5年8月17日印发


 

附件1

鹤山市城市综合性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20年)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成员单位

备注

1

文化中心公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6年

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沙坪街道办

 

2

体育公园

市城管局

2017年

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沙坪街道办

 

 


 

附件2

鹤山市镇级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16年)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成员单位

备注

1

镇级公园

沙坪街道、共和镇、鹤城镇、址山镇、宅梧镇

2015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农林渔业局

 

2

镇级公园

龙口镇、古劳镇、雅瑶镇、桃源镇、双合镇

2016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农林渔业局

 

 

 

 

 

附件3

鹤山市森林公园建设任务表(2015-2017年)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成员单位

备注

一、县级森林公园(2个)

1

雅瑶大城山森林公园

市农林渔业局

2015-2017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环境保护局、雅瑶镇政府、鹤城镇政府

 

鹤城昆仑山森林公园

二、镇级森林公园(9个)

1

各镇1个

市农林渔业局

2015-2017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各镇政府

 

 


 

附件4

 

鹤山市生态景观保护规划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的核心任务,强化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大我市生态景观保护力度。

二、工作目标

以我市的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通过划定生态景观控制线,对全市的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并对生态格局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以公园城市理念将我市当作一个大公园进行规划。生态控制线划定比例达到我市国土总面积的60%。

三、工作任务

(一)资料收集。各相关职责部门需提供相关必要的基础资料给市城乡规划局,为公园城市建设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详见附表)。

(二)规划编制。在收集的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主干河流及堤围、大型湖泊及水库、基本农田、山林、生态景观林带、防护林带、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综合公园等划定生态景观控制线,纳入公园城市体系,编制《鹤山市生态景观保护规划》。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三)实施和保护。上述规划成果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各职责部门要通力合作,根据各自的职能,狠抓落实。

对有条件的山林、湖泊、湿地等生态资源进行景观规划,合理设计,并逐步组织实施。由政府部门主导的公园建设应当依法用地,避免占用耕地等违法用地的情况发生,按用地的性质建设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让更多的市民能共享生态文明的成果。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综合执法。对划定的生态景观控制线要制定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对生态景观控制线范围内非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非法侵占林地,非法采石、采沙活动,非法排放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城乡规划局

完成时间:2020年底

 

附件:各镇(街)、部门需提供资料任务表


 

附件:

各镇(街)、部门需提供资料任务表

序号

负责内容

相关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负责收集相关部门基础资料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5月

2

提供农保区现状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

2015年5月

3

提供生态公益林、山林现状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农林渔业局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5月

4

提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市属公园现状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农林渔业局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旅游局

2015年5月

5

提供河流、湖泊、水库水体现状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2015年5月

6

提供现有风景名胜区、公园、主干道绿化、防护林带分布图及属性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5月

7

提供交通线路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

备注

1.基础资料的图纸格式、比例按市城乡规划局的要求提供;

2.相关属性说明包括面积、用地性质、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和相关建议等。


 

附件5

 

鹤山市龙头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要求,推动龙头公园做大做强,发挥他们在公园城市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大雁山龙头公园现有及周边资源的整合和扩容,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挖掘文化内涵,展现特色、铸造品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配套,将风景区内所有商品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打造成集生态、休闲、旅游、文化为一体的风景名胜区。具体如下:

——至2015年底,完成大雁山风景区现有及周边资源的整合。

——至2020年底,大雁山建成国家级4A旅游景区。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总体规划。

明晰风景区的红线范围,将大雁山森林公园和大雁山体育公园等资源纳入风景区范围,提升文化内涵,完善内部路网和配套公共设施,科学规划风景区出入口。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农林渔业局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二)资源整合。

按照重新划定的红线和景区总体规划,整合大雁山森林公园和大雁山体育公园等资源,统一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实施管理。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单位:市资产办、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林渔业局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三)景区建设。

依据总体规划,发挥大雁山景区的区位优势,实施生态景观、宗教文化、户外拓展和成长体验四大特色板块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升级版大雁山风景区。

——至2016年,一是合理增加风景区出入口和停车场;二是完成风景区消防工程和西门慢行绿道的建设,提升景区的互联互通和安全保障;三是完成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四是建成玉兰园、簕杜鹃园等植物专类园;五是升级改造名人馆,并对风景区内的半山阁、海会寺、陆佑亭、纪元塔、状元坊等历史建筑进行文化挖掘,充实文化内涵六是同步配套公交站场。

——至2020年,完成风景区人工纯林的林相改造,提升生态林的景观水平,丰富景区文化内涵,将大雁山打造成西江边上登高望远,集“宗教、休闲、康体、娱乐、体验观赏”于一体的风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4A旅游景区。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林渔业局、市城管局

(四)交通配套建设。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构建完善的绿道网,强化风景区内各景点以及与其他公园之间的连接,市交通运输部门开通接驳风景区的旅游公交线路,提升市民、游客游览的便捷性。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附件6

 

鹤山市村居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要求,结合村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村居公园建设,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的公园服务。

二、工作目标

至2020年,全市138个村(居)各建成至少1个村居公园,实现我市村居公园全覆盖的目标。其中至2016年底,我市97个村(居)各建成1个以上村居公园(完成70%的建设任务)。

三、建设标准

(一)公园应建于村居范围内人群聚集处;

(二)村居公园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

(三)设施配套基本齐全,公园标识统一,能体现当地文化内涵和乡土特色。

四、具体任务

2015-2016年,我市138个村居,建成97个村(居)公园(70%的任务)。

2017-2020年,我市再建成41个村(居)公园(30%的任务)。

五、建设内容

(一)社区公园。

充分利用“三边地”,结合城市的“三旧”改造和旧城改造,见缝插绿,推进社区公园的建设。

1. 布局设计。公园布局以简洁实用为原则,设计以满足当地居民的活动、休闲、娱乐为目的。地面有适当比例的硬地铺装,配置植物造景和园林小品。

2. 设施配套。配有必要的园凳、亭廊、园路等休闲游憩设施以及垃圾箱、垃圾池、服务指引、公园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社区,可增加公共卫生间、儿童玩乐设施、健身器械、球场等康体文化设施。

3. 绿化种植。绿化以高大乔木为主,多选用冠幅大的乡土树种,植物配搭简单明了,便于日后管理。

4. 文化内涵。结合社区文化宣传活动,增加宣传栏、突现社区文化教育。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增加群众舞台,用于社区的各种文艺表演,增添文化气氛。

5. 养护管理。各社区公园要落实管护经费,专人负责,确保良好的园容园貌,为居民提供休整洁干净休憩环境。

(二)乡村公园。

结合乡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利用村庄周边闲置土地、山林、塘基、晒谷场等资源建设乡村公园。

1. 布局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以满足当地村民生产、活动需求为目的。尽可能将有特色的村落建筑群、原有的牌坊、纪念亭作为公园的组成部分,融入乡村公园规划当中,建设公园式村落。

2. 设施配套。配有必要的园凳、园路等休闲游憩设施以及垃圾箱、公园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乡村公园可以增加公共卫生间、宣传栏、球场等康体文化设施。

3. 绿化种植。尽量保留原有乡村的树木,种植高大乔木,以乡土树种主,植物配搭简单明了,便于日后管理。

4. 文化内涵。突出展示乡土文化的特色,结合当地村落自然资源,挖掘乡土人文历史,突出亮点,营造乡土特色。

5. 养护管理。各公园应落实管护经费,以村民自治为主,确保良好的园容园貌,为村民提供整洁干净休憩环境。

牵头单位:各镇(街)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渔业局

 

附表:鹤山市 2015-2020年村居公园建设任务


 

附表:

 

鹤山市2015-2020年村居公园建设任务表(单位:个)

市(区)

行政村

(社区)

至2016年底

建成

其  中

至2020年底再建成

数量

要求

目标

2015年

2016年

要求

目标

鹤山市

138

完成70%

97

34

63

完成30%

41

 

 

 

 

 

 

 

 

 

 

 

 

 

 

 

附件7

 

鹤山市特色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要求,为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农田、森林、水体等生态景观资源,打造具有鹤山特色的岭南水乡生态公园,加快推进大地园林化。

二、工作目标

至2020年底,建成古劳岭南水乡生态公园。

——至2015年底,完成公园的总体规划;

——至2016年底,初步完成公园的基本设施建设;

——至2020年底,完成公园资源整合、周边环境整治,建成配套完善、功能齐全、具有鹤山特色的岭南水乡生态公园。

三、主要任务

为更好地整合古劳水乡旅游资源,形成整体性开发,带动整个水乡旅游的发展,本次规划主要将梁赞故居及周边、横海浪、横海村三个重点区域及其周边的鱼塘、田地、水域、村庄纳入规划范围,总规划面积约125.3万平方米(1880亩),将水乡景观引入到民众的生活中去,打造一个具有岭南地域风情的水乡生态公园。

——至2015年,完成公园的总体规划。主要包括划定公园红线范围及水道、路网和管网、配套设施等相关规划;

——至2016年,完成公园的基本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公园主要出入口、塘基、田基、水道等观光线路网、停车场、公共卫生间和主要休憩观光场所等建设;

——至2020年,完成公园资源整合,重点对周边的高污染厂企、养殖场、生活垃圾等进行整治,并丰富文化内涵,完善公园配套,恢复古劳岭南水乡风貌。

牵头单位:古劳镇政府

成员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林渔业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

 

 

 

 

 

 

 

 

 

 


 

附件8

 

鹤山市城乡绿廊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鹤山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 以城乡绿廊建设为脉胳,积极建设提升城乡沿江(河)、沿路绿化景观带、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出入口的绿化景观水平,实现城市出入口、城市主干道、城市各功能区及城市公园之间绿廊的有机连通。

二、工作目标

以我市江、河等水体为依托,把滨水廊道打造成集观光休闲、全民健身为一体的带状公园;以城市主干道以及高速出入口为网络,把沿路廊道打造成为一路一特色、全年常绿、四季有花的生态景观带。

至2015年,完成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滨水绿廊建设,完成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完成城区慢行系统及步行径规划。至2016年,完成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工程及城区一定里程步行径建设。至2020年,完成以大雁山龙头公园为主的公园组团间的慢行系统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滨水绿廊建设。

滨水绿廊以“绿”为基调,以“水”为借景,以“游”为主线,在利用原有地形基础上,与城市、道路、景观绿地等巧妙有机融合,营造出各具特色、环境优雅、景观丰富、宜观宜游的带状公园式绿化廊道。以人为本,注重功能的实用性,做到整体上绿化、重点上美化、局部上强化。植物配置上以开花乔木、花灌木为主,丰富景观色彩和层次,做到四季有花可赏、有景可观。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硬质驳岸沿线悬挂盆裁植物,种植勒杜鹃、马缨丹、软枝黄蝉、炮仗花等开花悬垂植物,软化美化驳岸,营造自然化河堤;岸边浅水区种植水生美人蕉、再力花、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达到美化河道,净化水体的功能;河堤两侧最大化利用土地进行绿化,结合人行道、绿道的设置进行绿化配置。在与城市道路交汇处、重要城市建筑物等景观节点,进行重点景观营造,根据立地条件配置大乔木,选择点缀石景、雕塑等小品,提升景观效果和品位。

在城郊和乡村地段的河道景观以植物景观营造为主,选择开花乔木、色叶植物造景,强调大色块大效果,打造沿河绵延的景观林带。

2015-2016年,完成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4.5公里沿江林带滨水绿廊。(责任单位见附表)

(二)沿路绿廊建设。

城市道路绿廊以“绿”为主线,充分发挥和利用道路周边城市街景、山林植被、公园绿地等景观资源优势,形成绿色生态、景观相连、色彩丰富的道路绿化景观,打造生态、休闲、宜行的生态廊道。加大道路绿廊建设力度,把城市公园、街头绿地有机串联,做到点连线,线织面,逐步形成城市大公园格局。分车带选择冠大荫浓、抗性好的乔木为基调树种,配以开花植物和形态各异的花灌木、地被,营造色彩靓丽的连续的植物景观。人行道、分流岛绿化要强化遮荫功能。立交架、行人天桥、隧道、边坡等须实施立体绿化,营造城市竖向绿化景观。绿地、立体绿化应安装自动喷淋设施。

2015-2016年,完成鹤山工业城道路的绿化景观工程;完善提升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等绿化景观建设。(责任单位见附表)

(三)慢行系统建设。

以滨水沿路绿廊为基础,结合珠三角绿道的建设,打造我市与乘车相对的另一交通系统,即慢行系统,将我市具有较高自然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各类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等重要节点串联起来,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生活游憩空间。

2015年,完成城市慢行系统、步行径的规划。

2016年,完成一定里程步行径的建设。

2017-2020年,完成以大雁山龙头公园为主的公园组团间的慢行系统建设。(责任单位见附表)


 

城乡绿廊建设任务表

 

序号

项目及规模

牵头单位

建设内容

完成时间

成员单位

一、滨水绿廊

1

鹤山西江大堤沿江景观带

市水务局

4.5公里沿江林带建设

2015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林渔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沿路绿廊

1

鹤山工业城道路

市工业城管理办

绿化景观建设

2016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

2

佛开高速大雁山、陈山及江肇高速桃源出入口

市城管局、桃源镇、雅瑶镇

完成出入口周边绿化景观建设和环境整治约12万平方米。

2015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鹤山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慢行系统

1

慢行系统规划、步行径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

全市慢行系统,步行径规划

2015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林渔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鹤山公路局、市文广新局、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

2

步行径建设

市旅游局、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

增加标识、说明、指示等

2016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鹤山公路局

3

以大雁山龙头公园为主的公园组团间的慢行系统、特色步行径建设

市旅游局

包括标识系统、游客中心、医疗点、信息咨询亭、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弃物收集点、通讯设施、照明设施等

2020年

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鹤山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