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440784001002GB0205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440784001002GB0205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鹤自然资(供应)字〔2020〕44号)收悉。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决定批准440784001002GB0205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鹤自然供方案〔2020〕44号)。
二、请你局认真组织实施。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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