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宅梧镇梧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卫生院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宅梧镇梧岗

  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卫生院地块)

  局部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

 

宅梧镇政府:

  报来《关于对〈鹤山市宅梧镇梧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卫生院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宅府〔2020〕2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宅梧镇梧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卫生院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已经2020年7月8日鹤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你镇认真组织实施。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