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遴选公告》,经过资格审查、能力测试、综合评审等工作程序,现将拟遴选的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本市托管服务机构。
如对遴选的托管服务机构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向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750-8933127,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138号,邮政编码:529700)。为能及时查证公示反映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上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反映材料要加盖公章及署上联系人姓名与电话。没有署明个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材料及超过公示规定时间反映问题的,除反映的问题线索清晰外,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8月4日至8月10日。
附件:鹤山市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拟遴选名单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
附件
鹤山市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拟遴选名单
序号 | 拟遴选托管服务机构的单位名称 |
1 | 点凡企业管理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2 | 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大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4 | 广东东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