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个人社保补贴政策延续实施!
每月按照个人社保缴费金额的25%发放补贴,最长可享受 12 个月,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符合条件人员请及时办理申领。
一、申领对象(四类人群)
今年政策延续实施,满足以下四类条件之一,且在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就业,2026 年正常缴纳社保,即可申请:
1. 2026 届高校毕业生(今年刚毕业的同学)
2.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2024、2025 届毕业生)
3. 2026 年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满半年以上人员
4.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重要提醒: 去年符合条件但未申请的人员可补办申领;补贴时段包含 2025 年 1 月至2026 年 12 月,每人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询你是否在可申领补贴名单中:

二、补贴计算标准
每月补贴金额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25% 。依据企业 2026 年实际参保缴费月份核算,每人补贴期限最长 12 个月。补贴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到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三、两种申领渠道
方式一:个人自主申请(推荐)
1.线上: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 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2.线下:携带相应资料前往企业所属地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联系方式和地址详见文末)。离职人员可前往原企业所在地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方式二:企业代办
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企业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或前往所在地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联系公司人事咨询。

四、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基础材料:提交复印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医保缴费清单、社保卡,部分人员需要提供重点群体证明材料(如毕业证等)。
基本医疗缴费金额查询、打印方式可参考:
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登录-点击“社会保险费完税证明开具”-点击“完税证明(文书式)”-按照申请补贴月份选择开具时长-是否合并打印电子税票,选择“否”-点击“开具完税证明”-输入个人邮箱账号-打开个人邮箱的收件箱,查看“个人社保文书式电子凭证”/无相关邮箱,可点击蓝色【下载链接】-将【下载链接】复制到浏览器即可下载“个人社保文书式电子凭证”。


好消息:今年政策进一步优化,不再强制要求提供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只要实际缴纳社保即可申领!
五、二次申领便利政策
去年已经申领过补贴的人员,今年延续申请更便捷:系统自动调取个人身份和社保账户信息,仅需提交新增缴费月份的医保缴费清单,无需重复提交全部资料。同时延续申请也可前往企业所在地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六、关键时间节点
补贴核算时段:2026 年 1 月 —12 月
申请截止时间:2026 年 12 月 31 日
划重点!划重点!逾期不予受理噢!
鹤山市各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及具体地址:
(1)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促进股:0750-8933139
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8座138号
(2)沙坪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0750-8888797
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588号星海嘉园6号商铺
(3)雅瑶镇就业驿站:0750-8286065
鹤山市雅瑶镇雅瑶圩为民路29号一楼
(4)古劳镇党群服务中心:0750-8761233
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三区二号公共服务中心
(5)龙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原:龙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0750-8738311
鹤山市龙口镇兴业街2-1号;
(6)桃源镇就业驿站:0750-8216892
鹤山市桃源镇桃花苑1号
(7)鹤城镇就业驿站:0750-8388559
鹤山市鹤城镇城中路116号
(8)共和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0750-8308990、0750-8305333
鹤山市共和镇共建路427号
(9)址山镇党群服务中心(原:址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0750-8315689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南路66号
(10)宅梧镇公共服务中心(人社业务服务窗口):0750-8633429
鹤山市宅梧镇梧岗北路55号公共服务中心
(11)双合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271515
鹤山市双合镇府前路33号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查询申领资格,也可以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亲友。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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