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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鹤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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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及人员安置工作,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员实现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服务基层的双重作用,现对部分公益性岗位进行调整,并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岗位

序号

所属镇(街)

用工单位

岗位名称

薪酬待遇

调整后

岗位名称

调整后

薪酬待遇

1

沙坪

街道

沙坪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服务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1500元/月

工作人员

3100元/月

2

鹤城镇

鹤山市鹤城镇

人民政府

巡河员

1350元/月

保洁员

1550元/月

3

鹤城镇

鹤山市鹤城镇

人民政府

巡河员

1350元/月

保洁员

1550元/月

二、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本次公益性岗位共招聘岗位6个,岗位信息如下:

序号

镇街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薪酬待遇(元)

1

沙坪街道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工作人员

2

3100元/月

2

龙口镇

鹤山市龙口兴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道保洁员

1

2300元/月

3

鹤城镇

鹤城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3

1550元/月

三、报名资格条件

  我市法定劳动年龄内、责任心强、品行端正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

五、报名资料及地点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人员填写《鹤山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一)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5楼组织人事办(鹤山市沙坪街道新环路833号),联系电话:8930808。

  (二)鹤山市龙口镇人社所(鹤山市龙口镇兴业街2-1号),联系电话:8738311。

  (三)鹤山市鹤城镇人社所(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8号),联系电话:8388559。

  经资格审查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内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安排完成。

  附件:鹤山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