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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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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入围资格审查且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现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2022年8月15日,各岗位面试集中时间具体见附件1。

  二、 面试集中地点:鹤山市实验中学候考室(多媒体2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雁翔路268号(雁山大道与雁五线交界处)】。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和考点具体位置。

  三、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五、 面试考生须知:

  (一) 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请提前做好行李物品整理工作,尽量避免携带大件行李赴考。

  (二) 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面试集中时间前(即上午7︰30前、下午13︰3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面试集中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不得穿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佩戴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口罩参加面试。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试当天“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在面试考点内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四) 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背包、书包等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进入面试室前交引导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五) 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岗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岗位对应。

  (六) 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七) 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八) 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九) 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通知书回执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在考点设置的核酸检测点完成核酸检测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 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 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及体检等事项敬请考生留意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如有变更联系电话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750-8933106。

  附件:1. 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及安排表

  2.疫情防控要求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2:

  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做好健康申报,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如果因个人未做好自身防疫等原因而导致不符合面试防疫要求,则不能参加面试。

  1.请广大考生在考前7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面试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疫情防控等级和面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可登录“国务院客户端”相关版块查询,并按规定报告报备,配合完成健康管理措施。

  3.考生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面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面试报到时间为准)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37.3℃。

  4.考生面试当天须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口罩上不得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做好个人防护。候考或面试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管理。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下载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面试当天按要求交给考务工作人员。

  6.为方便考生返程,面试后统一安排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7.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面试时间和有关安排作出新的调整,将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