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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化矛盾,砥砺前行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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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水平,增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信力,创新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常态化交流互动机制,2020年6月19日,鹤山市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市人社局、市法院、市总工会等17个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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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重新调整了新一届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新一届仲裁委员会主任。随后,各成员单位听取近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情况,并就遇到的劳动人事争议问题及对我市调解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展开座谈,及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市人社局局长、仲裁委员会主任陈自力指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环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责任担当;要进一步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要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诉讼的无缝衔接,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做好预判,时刻关注疫情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及时快速处置劳动人事纠纷,确保我市劳资领域稳定。

  为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足实际,迎难而上,主动将服务重心前移,奋发作为。一是应急调整受疫情影响的劳动仲裁案件,顺延审理期限;与此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及时给予案件当事人劳动仲裁案件方面的操作指引和具体解答。二是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通过充分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说明疫情现状和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政策,倡导双方先行调解,化解劳动纠纷。三是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予以政策指导帮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宣传等方式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会后,各成员单位参观我市仲裁院的硬件建设,并表示市仲裁院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将会切实履行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调解仲裁工作,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坚持依法、规范、公正、便捷原则,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助力我市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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