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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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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主要包括车辆保险费、日常维修费、油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调研、考察、工作交流等。“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万元,减少原因: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17万元,减少原因:劳动保障服务所归属乡镇街道管理,支出减少。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万元,减少原因:公车改革后,运行车辆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17万元,减少原因:劳动保障服务所归属乡镇街道管理,减少支出。